2022苏0826破20号淮安市瑞丰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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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826破20号淮安市瑞丰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略)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10月9日, (略) 涟 (略) 作出(2022)苏082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周 (略) (略) (以下简称“瑞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0月9日作出(2022)苏0826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益淮律 (略) 管理人。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 (略) 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显示,瑞丰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01月09日,统一信用代码:*53P,法定代表人王野,企 (略) (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涟水县保滩镇粮食产业园区,营业期限:2012-01-09 至 2022-01-08,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大米生产、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限期至2017年12月7日),登记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股东出资情况

瑞丰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自然人独资,股东为王野,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东王野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3.专利情况

瑞丰公司名下拥有注册商标2项,具体如下:

玲珑瑞禾,第30类-方便食品,专利权期限2018-01-07至 2028-01-06。

瑞米,第30类-方便食品,专利权期限2016-03-07至 2026-03-06。

三、瑞丰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 (略) (略) 账面资产总额13,706,459.30元,其中:流动资产2,960,056.45 元,包括货币资金-141,015.64元,应收账款11,858.10元,其他应收款792,195.02 元,预付账款1,053,995.57元,存货1,170,286.42元;固定资产原价10,673,714.51元,累计折旧1,956,690.78 元,固定资产净值8,717,023.73 元;无形资产2,029,379.12元。

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14,782,325.53元,其中:流动资产4,035,922.68元,固定资产8,717,023.73 元,无形资产2,029,379.12元。

(二)负债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 (略) (略) 账面负债总额14,969,813.40元,其中:流动负债14,969,813.40元,包括短期借款8,293,841.05元,应付账款1,171,785.16元,预收账款145,315.43元,应付工资385,727.00元,应交税金-36,960.25元,其他应付款4,992,820.14 元。

审计调整后负债总额49,571,543.86元,其中流动负债49,571,543.86 元,其中:包括短期借款15,495,054.28元,应付账款15,572,629.66元,预收账款429,522.80元,应付工资385,727.00元,应交税金108,822.35元,其他应付款17,562,502.90元。

(三)净资产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 (略) (略) 账面净资产-1,262,664.76元,包括实收资本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6,262,664.76元。

审计调整后净资产-34,788,528.99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39,788,528.99元。

四、瑞丰公司财产情况及评估情况

实物资产:

两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4166平方米,分别为:

①土地坐落涟水县保滩镇工业集中区,权证号为苏(2016)涟水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类型土地,不动产面积为9329,不动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限制状态有抵押有查封。

该不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 (略) 淮 (略) 查封;设定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200万元。

②土地坐落涟水县保滩镇十堡村,权证号为苏(2018)涟水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类型土地,不动产面积为4837,不动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限制状态有抵押有查封。

该不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 (略) 淮 (略) 查封;设定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100万元。

2、房屋建筑物(无证)

①主厂房(南),2层,面积2840平方米,主要用途为生产线产品库。

②主厂房(北),1层,面积1376.8平方米,用途为仓储。

③办公室,1层,面积70.6平方米。

④宿舍,1层,面积228.8平方米。

⑤门卫,1层,面积31.5平方米。

⑥糠库,1层,面积259.1平方米。

3、构筑物

①圆筒仓②地坑③围墙④道路⑤地坪

4、机器设备

其他资产:

应收账款:据审计报告载明,尚有部分应收账款。 (略) 财务资料以外的材料, (略) 实控人沟通其陈述已无相关应收款项,管理人进一步核查后,应收账款将最终以实际收回金额为准。

实物资产评估情况

序号

项目

市场价值

清算价值

1

建筑物

*.00

*.00

2

构筑物

*.00

*.00

3

机器设备

*.00

*.00

4

土地使用权

*.00

*.00

合计

*.00

*.00

评估报告详细内容,拟报名投资人可到管理人处查阅,并以评估报告为准。

三、债权申报及审核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共有1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核认定10户债权。

债权总额为 *.9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共 1 户 1 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 *元。

2、税款债权

共 1 户 1 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55元。

3、社保债权

共 1 户 1 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31982.75元。

4、普通债权

共10户10笔,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金额为*.6元。

管理人 (略) 涟 (略) 对以上债权予以裁定确认。

四、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深度了解破产企业所在行业,符合破产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划;

4、意向投资人不得违反法律、行 (略) 场主体准入的限制性规定;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不存在可能会影响本次投资的重大违法行为。

6、以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主要包括投资人的简介,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收购该项目后的用途规划等。投资意向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有本人签字。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报名及重整投资事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经办人)。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4、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证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6、用于接收各种通知、文件的有效通讯电子邮箱地址。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并摁指印。

六、投资人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30时止。

2、报名地点: (略) 清江浦区清城创意谷4幢江苏益淮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

*@*q.com。

3、缴纳报名保证金:意 (略) 进行重整投资的,应在报名截止期内向管理人缴纳20万元作为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897

开户行:邮政银行涟水县支行

报名结束后,由管理人对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入围投资人。确定入围的投资人,应在2023年12月11日17:30时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含报名保证金合计50万元(大写:**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

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投资模式、投资金额(包含的管理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需高于重整价值,并予以特别说明)、支付方式及期限、债权清偿计划、履约承诺、后续经营方案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4、确定最终投资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定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管理人报涟 (略) 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人。

5、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标投资人在管理人通知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

原中标投资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备选投资人递补为中标投资人。

最终投资人拒绝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入围、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

7、竞价保留特别说明,本次招募投资设定最低报价为1500万元人民币,如意向投资人报价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其参与直接被取消。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2、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意向投资人。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4、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工作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延长、调整本招募公告中的期限或者进行新一轮的招募。

5、本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调查期限不超过三十日。瑞丰公司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 (略) 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7、管理人向投资人发送各种通知、文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投资人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清江浦区曦元街67号清城创意谷4幢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略) (略)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10月9日, (略) 涟 (略) 作出(2022)苏0826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周 (略) (略) (以下简称“瑞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0月9日作出(2022)苏0826破2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益淮律 (略) 管理人。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 (略) 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工商档案资料显示,瑞丰公司注册时间为2012年01月09日,统一信用代码:*53P,法定代表人王野,企 (略) (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址涟水县保滩镇粮食产业园区,营业期限:2012-01-09 至 2022-01-08,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大米生产、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限期至2017年12月7日),登记机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股东出资情况

瑞丰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自然人独资,股东为王野,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东王野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3.专利情况

瑞丰公司名下拥有注册商标2项,具体如下:

玲珑瑞禾,第30类-方便食品,专利权期限2018-01-07至 2028-01-06。

瑞米,第30类-方便食品,专利权期限2016-03-07至 2026-03-06。

三、瑞丰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 (略) (略) 账面资产总额13,706,459.30元,其中:流动资产2,960,056.45 元,包括货币资金-141,015.64元,应收账款11,858.10元,其他应收款792,195.02 元,预付账款1,053,995.57元,存货1,170,286.42元;固定资产原价10,673,714.51元,累计折旧1,956,690.78 元,固定资产净值8,717,023.73 元;无形资产2,029,379.12元。

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14,782,325.53元,其中:流动资产4,035,922.68元,固定资产8,717,023.73 元,无形资产2,029,379.12元。

(二)负债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 (略) (略) 账面负债总额14,969,813.40元,其中:流动负债14,969,813.40元,包括短期借款8,293,841.05元,应付账款1,171,785.16元,预收账款145,315.43元,应付工资385,727.00元,应交税金-36,960.25元,其他应付款4,992,820.14 元。

审计调整后负债总额49,571,543.86元,其中流动负债49,571,543.86 元,其中:包括短期借款15,495,054.28元,应付账款15,572,629.66元,预收账款429,522.80元,应付工资385,727.00元,应交税金108,822.35元,其他应付款17,562,502.90元。

(三)净资产审计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9日, (略) (略) 账面净资产-1,262,664.76元,包括实收资本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6,262,664.76元。

审计调整后净资产-34,788,528.99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39,788,528.99元。

四、瑞丰公司财产情况及评估情况

实物资产:

两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4166平方米,分别为:

①土地坐落涟水县保滩镇工业集中区,权证号为苏(2016)涟水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类型土地,不动产面积为9329,不动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限制状态有抵押有查封。

该不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 (略) 淮 (略) 查封;设定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200万元。

②土地坐落涟水县保滩镇十堡村,权证号为苏(2018)涟水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类型土地,不动产面积为4837,不动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限制状态有抵押有查封。

该不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 (略) 淮 (略) 查封;设定最高额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100万元。

2、房屋建筑物(无证)

①主厂房(南),2层,面积2840平方米,主要用途为生产线产品库。

②主厂房(北),1层,面积1376.8平方米,用途为仓储。

③办公室,1层,面积70.6平方米。

④宿舍,1层,面积228.8平方米。

⑤门卫,1层,面积31.5平方米。

⑥糠库,1层,面积259.1平方米。

3、构筑物

①圆筒仓②地坑③围墙④道路⑤地坪

4、机器设备

其他资产:

应收账款:据审计报告载明,尚有部分应收账款。 (略) 财务资料以外的材料, (略) 实控人沟通其陈述已无相关应收款项,管理人进一步核查后,应收账款将最终以实际收回金额为准。

实物资产评估情况

序号

项目

市场价值

清算价值

1

建筑物

*.00

*.00

2

构筑物

*.00

*.00

3

机器设备

*.00

*.00

4

土地使用权

*.00

*.00

合计

*.00

*.00

评估报告详细内容,拟报名投资人可到管理人处查阅,并以评估报告为准。

三、债权申报及审核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共有1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核认定10户债权。

债权总额为 *.9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共 1 户 1 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 *元。

2、税款债权

共 1 户 1 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55元。

3、社保债权

共 1 户 1 笔,裁定确认的总金额为31982.75元。

4、普通债权

共10户10笔,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金额为*.6元。

管理人 (略) 涟 (略) 对以上债权予以裁定确认。

四、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深度了解破产企业所在行业,符合破产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划;

4、意向投资人不得违反法律、行 (略) 场主体准入的限制性规定;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不存在可能会影响本次投资的重大违法行为。

6、以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提交联合体投资协议,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主要包括投资人的简介,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收购该项目后的用途规划等。投资意向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有本人签字。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报名及重整投资事宜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人应当共同授权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经办人)。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4、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证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6、用于接收各种通知、文件的有效通讯电子邮箱地址。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并摁指印。

六、投资人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30时止。

2、报名地点: (略) 清江浦区清城创意谷4幢江苏益淮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

*@*q.com。

3、缴纳报名保证金:意 (略) 进行重整投资的,应在报名截止期内向管理人缴纳20万元作为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897

开户行:邮政银行涟水县支行

报名结束后,由管理人对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入围投资人。确定入围的投资人,应在2023年12月11日17:30时之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含报名保证金合计50万元(大写:**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

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投资模式、投资金额(包含的管理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需高于重整价值,并予以特别说明)、支付方式及期限、债权清偿计划、履约承诺、后续经营方案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4、确定最终投资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评定确定一名中选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管理人报涟 (略) 同意后,确定最终投资人。

5、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中标投资人在管理人通知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

原中标投资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备选投资人递补为中标投资人。

最终投资人拒绝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入围、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

7、竞价保留特别说明,本次招募投资设定最低报价为1500万元人民币,如意向投资人报价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其参与直接被取消。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2、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意向投资人。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4、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工作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延长、调整本招募公告中的期限或者进行新一轮的招募。

5、本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调查期限不超过三十日。瑞丰公司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 (略) 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7、管理人向投资人发送各种通知、文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投资人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清江浦区曦元街67号清城创意谷4幢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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