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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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

3.项目内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上的土石方进行外运出高新区,需由投标方自行提供蓄土区,并提供蓄土区相关使用证明,严禁偷倒乱倒,经前期测量需外运土石方量约为17000m3,实际情况见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限价:33万元;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验收要求;

7.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8.付款方式:整治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资质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并提供蓄土区使用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土方回填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社保要求: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华扬西路402号综合行政执法局114室;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业绩证明、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2月15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法: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8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

3.项目内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上的土石方进行外运出高新区,需由投标方自行提供蓄土区,并提供蓄土区相关使用证明,严禁偷倒乱倒,经前期测量需外运土石方量约为17000m3,实际情况见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限价:33万元;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验收要求;

7.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8.付款方式:整治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资质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并提供蓄土区使用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土方回填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社保要求: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华扬西路402号综合行政执法局114室;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业绩证明、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2月15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法: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8日

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

3.项目内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上的土石方进行外运出高新区,需由投标方自行提供蓄土区,并提供蓄土区相关使用证明,严禁偷倒乱倒,经前期测量需外运土石方量约为17000m3,实际情况见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限价:33万元;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验收要求;

7.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8.付款方式:整治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资质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并提供蓄土区使用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土方回填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社保要求: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华扬西路402号综合行政执法局114室;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业绩证明、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2月15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法: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8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土石方外运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

3.项目内容:扬州高新区创富路东延北侧地块上的土石方进行外运出高新区,需由投标方自行提供蓄土区,并提供蓄土区相关使用证明,严禁偷倒乱倒,经前期测量需外运土石方量约为17000m3,实际情况见现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限价:33万元;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符合验收要求;

7.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8.付款方式:整治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资质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并提供蓄土区使用证明;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土方回填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社保要求: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5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华扬西路402号综合行政执法局114室;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业绩证明、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2月15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法: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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