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技术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公告第二次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技术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公告第二次
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开展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8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现就该项目发出比选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5万元(大写:*万圆整),超过预算报价作无效处理。
三、项目服务内容:
结合《自然资办发〔2022-385〕号》文件要求,对照资源部下发疑似耕地流出图斑进行摸排举证和内业分析工作,并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系统中完成外业举证、内业审核和提交上报工作,最后建立台账以便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耕地变化情况,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 (略) (院、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2. (略) (院、所)须依法设立,各种证件、证书齐全、合规,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3. (略) (院、所)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设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设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公告、报名及评定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5:00时;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5:00时;
(三)评定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 (略)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102会议室评定,如遇特殊情况,则具体评定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参选文件编制、投递要求
(一)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服务方案;7.近3年业绩证明(提供已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8.报价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投递要求:请于开标前(2023年12月13日15:00点)将密封的参选文件(所有参选资料及密封档案袋封面均需加盖公章)送至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参选文件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投递处理,不接受邮寄投递。参选文件一旦投出,不得更改。
七、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八、联系人 电话:谢老师 028-*
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开展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8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现就该项目发出比选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卫片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5万元(大写:*万圆整),超过预算报价作无效处理。
三、项目服务内容:
结合《自然资办发〔2022-385〕号》文件要求,对照资源部下发疑似耕地流出图斑进行摸排举证和内业分析工作,并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系统中完成外业举证、内业审核和提交上报工作,最后建立台账以便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耕地变化情况,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 (略) (院、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2. (略) (院、所)须依法设立,各种证件、证书齐全、合规,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3. (略) (院、所)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设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设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没有出现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公告、报名及评定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5:00时;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5:00时;
(三)评定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 (略)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102会议室评定,如遇特殊情况,则具体评定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参选文件编制、投递要求
(一)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服务方案;7.近3年业绩证明(提供已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8.报价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投递要求:请于开标前(2023年12月13日15:00点)将密封的参选文件(所有参选资料及密封档案袋封面均需加盖公章)送至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参选文件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投递处理,不接受邮寄投递。参选文件一旦投出,不得更改。
七、评定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八、联系人 电话:谢老师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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