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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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3-75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878号

2、项目名称: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标段划分及控制价: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标志标线,控制价:*.00元

第二标段: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控制价:*.00元

第三标段: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控制价:*.00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一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入网上操作。磋商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系统上传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完成投标签到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十八(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备注:响应性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执行,将本单位相关 (略) 场主体库,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6.0)的通知”并下载安装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2021-11-3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虞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虞城县商永路北侧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山阳区新城街道建设东路古楼北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发布人:河南 (略)

2023年12月8日


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3-75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878号

2、项目名称:虞城县安装道路标志标线项目、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项目、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标段划分及控制价: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标志标线,控制价:*.00元

第二标段:310国道济民沟桥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控制价:*.00元

第三标段:增设G343营盘路口交通设施,控制价:*.00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第一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入网上操作。磋商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系统上传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完成投标签到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十八(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备注:响应性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性文件视为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响应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执行,将本单位相关 (略) 场主体库,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6.0)的通知”并下载安装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2021-11-3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虞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虞城县商永路北侧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山阳区新城街道建设东路古楼北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发布人:河南 (略)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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