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御江山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太阳能光伏暂估价供货及安装工程征集公告
梦想御江山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太阳能光伏暂估价供货及安装工程征集公告
(略) (略) 对梦想御江山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太阳能光伏(暂估价)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梦想御江山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太阳能光伏(暂估价)供货及安装工程;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项目预算:*.22元;
1.4项目概况:梦想御江山项目位于岳麓区洋湖街道、东邻潭州大道、南邻清风南路,总占地13.4万方,总容积率2.1,地上建筑面积约28.94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2万平米,总体建筑面积约35.17万平米。项目业态主要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商业性质的公寓,地下室和配套商业、幼儿园及服务型用房等。总计容面积*.83m2;
1.5采购范围:梦想御江山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于G02#屋顶,主要工作内容为自G02#屋顶至地下室变配电房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柜体及电线电缆等供应及安装,并负责太阳能光伏并网手续及验收;
1.6工期: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1.7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万元的类似太阳能光伏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考核期限:1080天,自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条件资料截止之日止。
②考核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资料的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盖章版原件一份,装订成册;扫描件电子版一份)【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资格预审资料格式详见附件1】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梅溪湖环湖路1177号金茂南塔29楼招采管理部)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梅溪湖环湖路1177号金茂南塔29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文章附件下载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
(略) (略) 对梦想御江山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太阳能光伏(暂估价)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梦想御江山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太阳能光伏(暂估价)供货及安装工程;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项目预算:*.22元;
1.4项目概况:梦想御江山项目位于岳麓区洋湖街道、东邻潭州大道、南邻清风南路,总占地13.4万方,总容积率2.1,地上建筑面积约28.94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2万平米,总体建筑面积约35.17万平米。项目业态主要为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商业性质的公寓,地下室和配套商业、幼儿园及服务型用房等。总计容面积*.83m2;
1.5采购范围:梦想御江山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于G02#屋顶,主要工作内容为自G02#屋顶至地下室变配电房的太阳能光伏组件、柜体及电线电缆等供应及安装,并负责太阳能光伏并网手续及验收;
1.6工期: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方要求为准;
1.7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万元的类似太阳能光伏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考核期限:1080天,自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条件资料截止之日止。
②考核依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资料的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盖章版原件一份,装订成册;扫描件电子版一份)【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资格预审资料格式详见附件1】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梅溪湖环湖路1177号金茂南塔29楼招采管理部)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梅溪湖环湖路1177号金茂南塔29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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