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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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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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T4I*)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比选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1 元,招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其中包括:(1)弥勒
殿、观音殿壁画(2)大雄宝殿后檐西次间檐枋楦缝(3)观音殿东侧山墙与邻建屋面相接处
进行防水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应答人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
壁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应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本项
目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
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4)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
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七、其他
一、比选条件
北京智诚 (略) 受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现对昌平区和
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进行比选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应答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
2、比选范围:完成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其中包括:(1)弥
勒殿、观音殿壁画(2)大雄宝殿后檐西次间檐枋楦缝(3)观音殿东侧山墙与邻建屋面相接
处进行防水处理。
3、项目地点: (略) 昌平区南口镇花塔村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31 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应答人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
壁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应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本项
目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
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4)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
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3、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比选文件出售价格:200 元,售后不退。
5、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七、联系方式
1、比选人: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昌平区府学路 10 号 1 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北京智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联系人:*智平
联系电话:*
八、备注
1、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应答人,才能参加本次比选;
2、本次比选详细内容最终以比选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昌平区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智诚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联 系 人: *智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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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T4I*)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比选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1 元,招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其中包括:(1)弥勒
殿、观音殿壁画(2)大雄宝殿后檐西次间檐枋楦缝(3)观音殿东侧山墙与邻建屋面相接处
进行防水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应答人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
壁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应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本项
目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
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4)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
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七、其他
一、比选条件
北京智诚 (略) 受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现对昌平区和
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进行比选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应答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
2、比选范围:完成昌平区和平寺壁画保护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其中包括:(1)弥
勒殿、观音殿壁画(2)大雄宝殿后檐西次间檐枋楦缝(3)观音殿东侧山墙与邻建屋面相接
处进行防水处理。
3、项目地点: (略) 昌平区南口镇花塔村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31 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应答人具有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
壁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应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本项
目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
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4)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
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3、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比选文件出售价格:200 元,售后不退。
5、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七、联系方式
1、比选人: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昌平区府学路 10 号 1 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北京智诚 (略)
单位地址: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联系人:*智平
联系电话:*
八、备注
1、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应答人,才能参加本次比选;
2、本次比选详细内容最终以比选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 (略) 昌平区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智诚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胡同 1 号
联 系 人: *智平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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