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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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环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环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环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泓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琦024-*

项目概况

沈阳环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泓 (略) 五楼招标部(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E

项目名称:沈阳环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需要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将危险废物从产废单位运输至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2024-01-01至2024-12-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运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泓 (略) 五楼招标部(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方式:现场/网络,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网络: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6.com,邮件主题备注“危险废物焚烧”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环 (略)      

地址: (略) 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王琦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环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沈阳环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0: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琦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环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泓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琦024-*

项目概况

沈阳环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泓 (略) 五楼招标部(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E

项目名称:沈阳环 (略)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2024年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运输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需要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将危险废物从产废单位运输至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2024-01-01至2024-12-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运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泓 (略) 五楼招标部(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方式:现场/网络,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网络: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6.com,邮件主题备注“危险废物焚烧”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 (略) 五楼会议室(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环 (略)      

地址: (略) 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王琦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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