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九十九期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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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九十九期第2次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 (略) 场食街南3号,建筑面积共计114㎡,其中主建一楼面积47㎡,二楼面积47㎡,加建部分面积20㎡,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0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 (略) 场食街南7号,建筑面积共计129㎡,其中主建一楼面积54㎡,二楼面积54㎡,加建部分面积21㎡,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00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出租用途:用于商业、办公等用途,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 (略) 租赁合同书的合同条款及租赁条件。

三、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其中:12月11日至12月22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12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方,*方除将*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方逾期不交还,视为*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可自行清理。*方解除合同,对*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

公告网址:http://**

(略) 场食街南3号商铺.jpg

(略) 场食街南7号商铺.jpg

租赁合同范本.doc

网竞申请书.xlsx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 (略) 场食街南3号,建筑面积共计114㎡,其中主建一楼面积47㎡,二楼面积47㎡,加建部分面积20㎡,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0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 (略) 场食街南7号,建筑面积共计129㎡,其中主建一楼面积54㎡,二楼面积54㎡,加建部分面积21㎡,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00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出租用途:用于商业、办公等用途,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 (略) 租赁合同书的合同条款及租赁条件。

三、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其中:12月11日至12月22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12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方,*方除将*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方逾期不交还,视为*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可自行清理。*方解除合同,对*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

公告网址:http://**

(略) 场食街南3号商铺.jpg

(略) 场食街南7号商铺.jpg

租赁合同范本.doc

网竞申请书.xlsx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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