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评估比选公告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评估比选公告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评估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评估
二、项目资金
最高限额8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时间
2023年12月启动,8个月内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是项目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至少有3名社工专家(包含2名实务专家)、1名专业社工人员、1名会计(审计)专业人员,并围绕示范项目方案执行、管理运行、专业服务、资金使用、受益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中期、结项评估,形成项目中期报告和结项报告(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告内容”),为指导和督促项目执行机构规范项目管理、财务监管提供依据、参考。二是实施项目结项评估后开展1次项目研讨会,分析存在短板,提出下一步建议,并遴选不少于3个优秀 (略) 、市级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推广2次,宣传项目服务成效,扩大项目影响,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效应。
(三)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四、比选资质要求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是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比选资料的取得
有意参与委托服务项目比选的单位,可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的工作 (略) 锦城大 (略) 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30室,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如非法人代表领取比选文件,须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无法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63.com(发送后务必电话确认*),项目单位确认符合参加条件的,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单位指定邮箱。
六、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00。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梓健;
联系电话:028-*;
邮箱:*@*63.com
(略) 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评估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评估
二、项目资金
最高限额8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时间
2023年12月启动,8个月内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是项目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至少有3名社工专家(包含2名实务专家)、1名专业社工人员、1名会计(审计)专业人员,并围绕示范项目方案执行、管理运行、专业服务、资金使用、受益群众满意度等开展中期、结项评估,形成项目中期报告和结项报告(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报告内容”),为指导和督促项目执行机构规范项目管理、财务监管提供依据、参考。二是实施项目结项评估后开展1次项目研讨会,分析存在短板,提出下一步建议,并遴选不少于3个优秀 (略) 、市级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推广2次,宣传项目服务成效,扩大项目影响,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效应。
(三)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四、比选资质要求
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是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比选资料的取得
有意参与委托服务项目比选的单位,可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的工作 (略) 锦城大 (略) 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2730室,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如非法人代表领取比选文件,须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无法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63.com(发送后务必电话确认*),项目单位确认符合参加条件的,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单位指定邮箱。
六、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00。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梓健;
联系电话:028-*;
邮箱:*@*63.com
(略) 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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