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3:54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 14: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香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志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钟香玉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3-018号
项目名称: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医用卫生耗材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二标段 | 医用卫生耗材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三标段 | 医用检验试剂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供应商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回执单,将项目回执单(加盖公章)*@*q.com。(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邀请单位如下:国药控股宁夏 (略) 、宁夏 (略) 、宁夏中康 (略) 、宁夏 (略) 、宁 (略) 、宁夏美 (略) 、甘肃 (略) 。
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志成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钟香玉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香玉
电 话: 09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1日 13:54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 14: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香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志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钟香玉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3-018号
项目名称:2023年医用卫生耗材、医用检验试剂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医用卫生耗材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二标段 | 医用卫生耗材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三标段 | 医用检验试剂采购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供应商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回执单,将项目回执单(加盖公章)*@*q.com。(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邀请单位如下:国药控股宁夏 (略) 、宁夏 (略) 、宁夏中康 (略) 、宁夏 (略) 、宁 (略) 、宁夏美 (略) 、甘肃 (略) 。
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路115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志成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钟香玉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香玉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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