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石头街委托第三方公司收运厨余垃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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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头街委托第三方公司收运厨余垃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海珠区 (略) 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行政区域 海珠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 ¥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略) 海珠区 (略) 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珠区南箕路5号社区服务中心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1206内自编06单元(仅限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万工 020-*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进行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2023B115

项目名称: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垃圾处理服务

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依据《响应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依据《响应承诺函》;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标书款缴纳。将填写完整、加盖公司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我司电子邮箱(*@*63.com),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将填写完整、加盖公司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连同标书款,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12楼1206室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需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填写扫描《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本磋商公告附件)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磋商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5)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珠区 (略) 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地址: (略) 海珠区南箕路5号社区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1206内自编06单元(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万工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 话:  0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海珠区 (略) 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行政区域 海珠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 ¥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
采购单位 (略) 海珠区 (略) 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珠区南箕路5号社区服务中心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1206内自编06单元(仅限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万工 020-*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进行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Z2023B115

项目名称: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垃圾处理服务

南 (略) 收运厨余垃圾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依据《响应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依据《响应承诺函》;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6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2楼1207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标书款缴纳。将填写完整、加盖公司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发至我司电子邮箱(*@*63.com),进行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将填写完整、加盖公司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连同标书款,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12楼1206室获取磋商文件。

3、供应商需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填写扫描《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本磋商公告附件)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磋商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5)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珠区 (略) 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地址: (略) 海珠区南箕路5号社区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天寿路31号1206内自编06单元(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万工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 话: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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