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庆市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2023年安庆市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皖南[2023]4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局《20 (略) 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安发改社会[2023]246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 (略) 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贸促会)、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对相关项目(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有49个项目(事项)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和申报条件,拟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 (略) 发展改革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申胜杰,联系电话:0556-*,电子邮箱:*@*63.com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皖南[2023]4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局《20 (略) 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安发改社会[2023]246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 (略) 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贸促会)、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对相关项目(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有49个项目(事项)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和申报条件,拟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 (略) 发展改革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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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厅《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皖南[2023]4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财政局《20 (略) 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安发改社会[2023]246号)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 (略) 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贸促会)、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对相关项目(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有49个项目(事项)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和申报条件,拟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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