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大楼及车队场院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大楼及车队场院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大楼及车队场院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一、采购条件
(略) 公交 (略) 大 (略) 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 (略) 公交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采购概况: (略) 公交 (略) 大 (略) 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范围:大 (略) 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采购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时,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磋商文件,否则无法办理购标手续(建议供应商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文件)。
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 银行帐号:**),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发至采购代理邮箱(*@*26.com),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
4.磋商文件的售价: 5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提交,地点为 (略) 303室(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303室(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交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张晨辉、 周桐、赵婕
电 话: ——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2023年12月11日
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大楼及车队场院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一、采购条件
(略) 公交 (略) 大 (略) 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 (略) 公交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采购概况: (略) 公交 (略) 大 (略) 维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范围:大 (略) 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采购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时,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磋商文件,否则无法办理购标手续(建议供应商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文件)。
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 银行帐号:**),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发至采购代理邮箱(*@*26.com),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
4.磋商文件的售价: 5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提交,地点为 (略) 303室(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303室(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交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张晨辉、 周桐、赵婕
电 话: ——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2023年12月1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