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预备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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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预备会的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精神,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 (略)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德教函〔2023〕108号)要求,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就召开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预备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日,下午14:45签到,15:00正式开始。

二、会议地点

县教体局42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中江中学黄恋画、城北中学胡丽、实验中学周林、大西街小学任豫川、实验小学邹俊杰、继光实验学校雷秀琳、江南外国语学校李韬。

四、其他要求

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注意往返路途安全,产生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为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精神,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 (略)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德教函〔2023〕108号)要求,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就召开2023年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预备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日,下午14:45签到,15:00正式开始。

二、会议地点

县教体局42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中江中学黄恋画、城北中学胡丽、实验中学周林、大西街小学任豫川、实验小学邹俊杰、继光实验学校雷秀琳、江南外国语学校李韬。

四、其他要求

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注意往返路途安全,产生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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