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友开文化艺术室监理招标公告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监理招标公告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致: 福建 (略) 、 (略) (略) 、福建永 (略) 、同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永泰县岭路乡潭后村转头山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施工等专业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6354 元。(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系数0.85,高程系数1)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30% 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1 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记名方式报名。招标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只接受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 (略) 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发布投标邀请书。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 12 月 15 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文件的提交
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2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楼区五四路中央商务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本项目开标室。
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6章)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6章)到场核验登记,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地址: (略) 永泰县岭路乡潭后村转头山1号负五楼工程部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雷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西侧,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蓝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发布日期: 2023-12-11 16:22:04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致: 福建 (略) 、 (略) (略) 、福建永 (略) 、同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永泰县岭路乡潭后村转头山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邹友开文化艺术室项目施工等专业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6354 元。(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系数0.85,高程系数1)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30% 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略)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1 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记名方式报名。招标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只接受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 (略) 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发布投标邀请书。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 12 月 15 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文件的提交
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2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楼区五四路中央商务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本项目开标室。
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6章)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6章)到场核验登记,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地址: (略) 永泰县岭路乡潭后村转头山1号负五楼工程部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雷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西侧,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蓝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发布日期: 2023-12-11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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