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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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12 至 2023-12-18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猛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186
项目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
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方式举行磋商会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4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略) 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盛惠
电 话: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12 至 2023-12-18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猛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186
项目名称: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台安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规划及实施方案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总工会办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略) “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 (略) 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
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方式举行磋商会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4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略) 鞍山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盛惠
电 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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