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南宁市分公司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 (略) 受中国人民 (略) (略) 的委托,拟对 (略) 2023-2025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2023-2025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3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略) 2023-2025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 | 1 | 项 | 为招标人现有230人次持卡员工提供工作日期间早、中、晚(如开)三个餐次,每个餐次50至230人次用餐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根据现场召开会议情况,还提供会议、培训、接待等围桌或自助餐相应食材采购及配送。同时配套提供线上网上商城食材订购及配送,员工可以使用饭卡余额进行下单采购,于次日在食堂提货。 |
选定中标人家数: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24个月的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
合同期限:2年,自2023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 ||||
招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38万元/年,二年共计276万元(本次项目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食材款项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与货物采购相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海 (略) (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从事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并留存代理机构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55000.00);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 (略) 开标室(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3日下午15时00分在海 (略) 开标室(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①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介:
信息公告发布媒介:、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路36号3楼302-305号、309号、5楼501号、503-507号、6、7、8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海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
招标人:中国人民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海 (略)
2023年12月11日
海 (略) 受中国人民 (略) (略) 的委托,拟对 (略) 2023-2025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非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2023-2025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3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略) 2023-2025年星湖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项目 | 1 | 项 | 为招标人现有230人次持卡员工提供工作日期间早、中、晚(如开)三个餐次,每个餐次50至230人次用餐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根据现场召开会议情况,还提供会议、培训、接待等围桌或自助餐相应食材采购及配送。同时配套提供线上网上商城食材订购及配送,员工可以使用饭卡余额进行下单采购,于次日在食堂提货。 |
选定中标人家数: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24个月的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
合同期限:2年,自2023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 ||||
招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38万元/年,二年共计276万元(本次项目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食材款项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与货物采购相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海 (略) (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从事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并留存代理机构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55000.00);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3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 (略) 开标室(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3日下午15时00分在海 (略) 开标室(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①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介:
信息公告发布媒介:、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路36号3楼302-305号、309号、5楼501号、503-507号、6、7、8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2、招标代理机构:海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
招标人:中国人民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海 (略)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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