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配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配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略) 受广 (略) 的委托,拟对广 (略) 2024年配餐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 (略) 2024年配餐服务项目 。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85万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用途 | 最高限价 |
广 (略) 2024年配餐服务 | 人民币85万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 (略) 的授权书,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等含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2月 13 日至2023年 12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通过链接http://**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3年12 月 19日17:30前登录 (略) 官网“http://**”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罗小姐)
售价(元):300
八、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5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九、 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 |
联系人:潘先生、*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 |
传真:020-* | 邮编:* | |
(二)采购人:广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环球贸易中心第48层至53层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略)
2023年 12 月 12 日
(略) 受广 (略) 的委托,拟对广 (略) 2024年配餐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 (略) 2024年配餐服务项目 。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85万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用途 | 最高限价 |
广 (略) 2024年配餐服务 | 人民币85万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 (略) 的授权书,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 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等含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2月 13 日至2023年 12 月 1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通过链接http://**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3年12 月 19日17:30前登录 (略) 官网“http://**”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罗小姐)
售价(元):300
八、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5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九、 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 |
联系人:潘先生、*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 |
传真:020-* | 邮编:* | |
(二)采购人:广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环球贸易中心第48层至53层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
(略)
2023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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