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医院水杯、医疗包及轻商务手提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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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医院水杯、医疗包及轻商务手提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宝 (略) 水杯、医疗包及轻商务手提包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宝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 (略) 水杯、医疗包及轻商务手提包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ZJY2023-12-03

2.3建设地点: 宝 (略) 院内

2.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6项目概况:宝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及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74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1

水杯

1500

*.00

*.00

2

包2

轻商务手提包

200

29600.00

88400.00

3

医疗包

350

58800.00

2.8招标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2.9供货期:10日历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略) 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西南角高煜地产三楼(国正聚源 (略) )报名;

4.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凌云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 (略)

地址:宝丰县城关镇东大街150号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沙口路1号汉飞金沙国际7号楼4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宝 (略) 水杯、医疗包及轻商务手提包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宝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 (略) 水杯、医疗包及轻商务手提包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ZJY2023-12-03

2.3建设地点: 宝 (略) 院内

2.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6项目概况:宝 (略) 麻醉机采购项目及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74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1

水杯

1500

*.00

*.00

2

包2

轻商务手提包

200

29600.00

88400.00

3

医疗包

350

58800.00

2.8招标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2.9供货期:10日历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略) 光明路与湛北路交叉口西南角高煜地产三楼(国正聚源 (略) )报名;

4.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凌云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 (略)

地址:宝丰县城关镇东大街150号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沙口路1号汉飞金沙国际7号楼4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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