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网络接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14: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028-*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ND-ZF-*(2)
项目名称: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2.分包信息:本项目共1个包。
3.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 信息传输业 |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互联网信息服务
①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一条,带宽200M;
②互联网专线一条,带宽30M;
③金财网专线一条,带宽50M;
④二级政法专网一条,带宽100M;
(略) 公安局的专线(无线网络),带宽30M;
⑥满足采购人新所IPTV(网络电视)信号源需求,至少50个信号源。
2、固话通信服务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135部固定电话服务。
(二)服务要求
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低时延、高安全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稳定、可靠、高质量的固话通信服务,供应商提供电路服务开通和及时的网络维护保障服务以及通信数据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援助等。
2.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新增互联网信息和固话通信服务业务需求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供应商可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新增服务。
3.新增服务开通以采购人现场调测并签字验收为准。新增服务开通首月,供应商自开通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新增服务月服务费。
4.供应商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保障服务。
5.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大客户故障受理热线服务,受理并处理采购人全程端到端的故障申告。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向供应商下属机构就近申告,供应商下属机构实行“首间负责制”,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处理。
6.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员1人。
7.供应商需在合同签定后1天内完成网络资源开通,以保证采购人单位互联网等专线网络的安全和业务系统的可用性。
8.供应商需在合同签定后1天内完成固话号码开通,原则上保证采购人原号码不变更,以确保采购人单位工作不被中断。
9.合同期内,采购人单位搬迁过程中,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保障采购人原单位和新单位相关服务需求。采购人单位搬迁完成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保障采购人新单位相关服务需求。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约定时间为准。
10.合同期内,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作为供应商的集团客户,应享受供应商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并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与采购人定期沟通。
2.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对电路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电路的维护管理。由于采购人自备设备故障或采购人操作不当造成的电路故障,采购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供应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3.如供应商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供应商应当提前通知采购人。
4.供应商依据采购人需求进行电路服务的开通。
5.供应商所提供电路维护服务的责任界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布的维护规程明确。具体以采购人机房的设备为界,设备以外线路侧由供应商提供维护管理服务,另一侧(设备侧)由采购人负责维护管理。
6.因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电路服务的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提前通知采购人,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四)报价说明
供应商以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互联网信息和固话通信分别报统一下浮率。互联网信息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元,固话通信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72000元。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3、付款说明:
3.1、每月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算。
3.2、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人按实结算(实际执行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按月支付。
3.3、固话通信服务。
采购人按实结算(实际执行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按月支付。
(1)采购人每月实际产生的固话通信费在3000元(含)内,供应商按3000元计收。3000元(不含)至6000元(含)内,按实计收。超过6000元(不含),暂按6000元计收。
(2)202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固话通信服务费按实计费,12月16日至12月31日(16天)的话费,由全年前11月平均每天服务费进行计算(即:前11月累计收费金额/335*16)。
(3)2024年12月16日,双方就全年服务费进行结算。合同期间,若采购人全年实际产生总费用低于72000元,采购人按实支付第12月固话通信服务费。若采购人全年实际产生总费用高于72000元,但已支付费用合计低于72000元,采购人在支付第12月款项时补足支付,全年累计不超过72000元。
4、付款时间:
4.1、每月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采购人按月支付互联网信息服务费和固话通信服务费。
4.2、除2024年1月外,供应商须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互联网信息服务费和固话通信服务费收费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4.3、2024年12月16日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12月(截止12月31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费和固话通信费收费资料。
4.4、采购人对月服务费有异议的,经双方核对,确有错误的,在次月进行补扣。
5、发票要求:
5.1、除2024年1月外,供应商应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2、2024年12月16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12月(截止12月31日)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3、供应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6、履约验收: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交供应商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所导致的中标价格差异由原成交供应商补偿。
(2)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
(3)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2争议解决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 (略) 提起诉讼。
8、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提供或披露与采购人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注: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办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
(1)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 (略)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2.网上(远程)办理:
(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q.com。
3.报名咨询:付女士;联系电话:*。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收款单位:四川 (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
6.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注: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 02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网络接入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14: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028-*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ND-ZF-*(2)
项目名称: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2.分包信息:本项目共1个包。
3.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2024年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固话通信服务项目(第二次) | 信息传输业 |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互联网信息服务
①电子政务外网专线一条,带宽200M;
②互联网专线一条,带宽30M;
③金财网专线一条,带宽50M;
④二级政法专网一条,带宽100M;
(略) 公安局的专线(无线网络),带宽30M;
⑥满足采购人新所IPTV(网络电视)信号源需求,至少50个信号源。
2、固话通信服务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135部固定电话服务。
(二)服务要求
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低时延、高安全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稳定、可靠、高质量的固话通信服务,供应商提供电路服务开通和及时的网络维护保障服务以及通信数据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援助等。
2.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新增互联网信息和固话通信服务业务需求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供应商可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新增服务。
3.新增服务开通以采购人现场调测并签字验收为准。新增服务开通首月,供应商自开通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新增服务月服务费。
4.供应商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保障服务。
5.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大客户故障受理热线服务,受理并处理采购人全程端到端的故障申告。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向供应商下属机构就近申告,供应商下属机构实行“首间负责制”,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处理。
6.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员1人。
7.供应商需在合同签定后1天内完成网络资源开通,以保证采购人单位互联网等专线网络的安全和业务系统的可用性。
8.供应商需在合同签定后1天内完成固话号码开通,原则上保证采购人原号码不变更,以确保采购人单位工作不被中断。
9.合同期内,采购人单位搬迁过程中,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保障采购人原单位和新单位相关服务需求。采购人单位搬迁完成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保障采购人新单位相关服务需求。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约定时间为准。
10.合同期内,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作为供应商的集团客户,应享受供应商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并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与采购人定期沟通。
2.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对电路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电路的维护管理。由于采购人自备设备故障或采购人操作不当造成的电路故障,采购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供应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3.如供应商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供应商应当提前通知采购人。
4.供应商依据采购人需求进行电路服务的开通。
5.供应商所提供电路维护服务的责任界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布的维护规程明确。具体以采购人机房的设备为界,设备以外线路侧由供应商提供维护管理服务,另一侧(设备侧)由采购人负责维护管理。
6.因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电路服务的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提前通知采购人,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
(四)报价说明
供应商以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互联网信息和固话通信分别报统一下浮率。互联网信息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元,固话通信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72000元。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3、付款说明:
3.1、每月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算。
3.2、互联网信息服务:
采购人按实结算(实际执行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按月支付。
3.3、固话通信服务。
采购人按实结算(实际执行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按月支付。
(1)采购人每月实际产生的固话通信费在3000元(含)内,供应商按3000元计收。3000元(不含)至6000元(含)内,按实计收。超过6000元(不含),暂按6000元计收。
(2)202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固话通信服务费按实计费,12月16日至12月31日(16天)的话费,由全年前11月平均每天服务费进行计算(即:前11月累计收费金额/335*16)。
(3)2024年12月16日,双方就全年服务费进行结算。合同期间,若采购人全年实际产生总费用低于72000元,采购人按实支付第12月固话通信服务费。若采购人全年实际产生总费用高于72000元,但已支付费用合计低于72000元,采购人在支付第12月款项时补足支付,全年累计不超过72000元。
4、付款时间:
4.1、每月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采购人按月支付互联网信息服务费和固话通信服务费。
4.2、除2024年1月外,供应商须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互联网信息服务费和固话通信服务费收费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4.3、2024年12月16日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12月(截止12月31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费和固话通信费收费资料。
4.4、采购人对月服务费有异议的,经双方核对,确有错误的,在次月进行补扣。
5、发票要求:
5.1、除2024年1月外,供应商应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2、2024年12月16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12月(截止12月31日)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3、供应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6、履约验收: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交供应商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所导致的中标价格差异由原成交供应商补偿。
(2)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
(3)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2争议解决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 (略) 提起诉讼。
8、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提供或披露与采购人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注: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办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
(1)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 (略) (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2.网上(远程)办理:
(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q.com。
3.报名咨询:付女士;联系电话:*。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收款单位:四川 (略)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
6.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注: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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