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联2023年-2025年机上骨瓷餐用具招标公告
南联2023年-2025年机上骨瓷餐用具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联2023年-2025年机上骨瓷餐用具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2025年机上骨瓷餐用具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名供应商,第一名占份额70%(供应区域:黑龙江、沈阳、北京、广州、南宁、揭阳、珠海、长沙、郑州、新疆、昆明),第二名占份额30%(供应区域:大连、长春、上海、义乌、海口、三亚、深圳、武汉、西安、贵阳、重庆),以上为暂定供货区域,若2家中选供应商所在地区域不同,在保持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按就近原则调整供应区域;若其中一家供应商出现供货异常情况,可由另一家进行供应。合同期3年,项目含税总预算为*.90元人民币。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规格(以样品为准) | 重量 (g)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材质 |
1 | 长方型冷荤盘 | 个 | 13寸 | 337.9 | 100 | 17.00 | 1700.00 | 材质:骨瓷类(食草动物骨灰(主为Ca3(PO4)2)含量36%以上) (西式热食盒、中餐热食盒、毛巾托的材质均非骨瓷,可按照样品材质制作) |
2 | 中餐白色瓷勺 | 个 | 5寸 | 37 | * | 1.00 | *.00 | |
3 | 西式热食盒 | 个 | 17.3*10.2*3cm,材质参照中餐热食盒 | 261 | 84155 | 5.50 | *.50 | |
4 | 中餐碗 | 个 | 4.25寸 | 127 | * | 5.50 | *.00 | |
5 | 中餐碟(果仁碟) | 个 | 4.5寸 | 100 | * | 4.00 | *.00 | |
6 | 中餐热食盒 | 个 | 8寸 | 284.3 | * | 5.90 | *.80 | |
7 | 7寸碗 | 个 | 7寸 | 427 | 74304 | 18.00 | *.00 | |
8 | 胡椒盐罐 | 对 | 35*30mm | 61.1 | * | 8.00 | *.00 | |
9 | 胡椒盐罐塑料塞 | 个 | 与胡椒盐罐配套 | / | * | 0.05 | 23181.00 | |
10 | 中餐水果盘 | 个 | 7寸 | 221.4 | * | 6.00 | *.00 | |
11 | 长把瓷勺 | 个 | 6.75寸 | 47 | * | 5.00 | *.00 | |
12 | 波浪型筷子勺托联托 | 个 | 3.25寸 | 36 | * | 2.50 | *.00 | |
13 | 11寸方型定位盘 | 个 | 11寸 | 1000.7 | 100 | 44.50 | 4450.00 | |
14 | 11寸方型定位盘垫布 | 张 | 与方型定位盘搭配使用 | 6.5 | 100 | 3.50 | 350.00 | |
15 | 三联碟 | 个 | 7.75寸 | 213.6 | * | 16.50 | *.00 | |
16 | 7寸暗纹盘 | 个 | 7寸 | 216 | * | 14.00 | *.00 | |
17 | 9寸暗纹盘 | 个 | 9寸 | 369 | 44620 | 22.00 | *.00 | |
18 | 4.5寸暗纹碗 | 个 | 4.5寸 | 118 | 75000 | 7.00 | *.00 | |
19 | 暗纹碗托/杯托 | 个 | 6寸 | 162.2 | * | 6.00 | *.00 | |
20 | 5寸暗纹盘 | 个 | 5寸 | 92 | 95424 | 7.00 | *.00 | |
21 | 3寸碟 | 个 | 3寸 | 26 | 38400 | 3.50 | *.00 | |
22 | 5.5寸暗纹碗 | 个 | 5.5寸 | 152 | 33400 | 10.50 | *.00 | |
23 | 盖杯盖 | 个 | 3寸 | 48.6 | * | 6.00 | *.00 | |
24 | 盖杯托 | 个 | 4寸 | 74.4 | * | 4.50 | *.00 | |
25 | 毛巾托 | 个 | 7.25寸 | 337 | 57888 | 7.60 | *.80 | |
26 | 盖杯身 | 个 | 3.5寸 | 103.1 | * | 5.00 | *.00 | |
27 | 6寸线纹毛巾碟 | 个 | 6寸 | 128 | 100 | 6.50 | 650.00 | |
28 | 咖啡杯 | 个 | 顶部直径:100mm;底面直径:52mm;高:42mm。(不含杯柄)(允许偏差±10%) | 117 | * | 10.90 | *.00 | |
29 | 直身咖啡杯 | 个 | 顶部直径:60mm; (不含杯柄) | 89 | 100 | 10.00 | 1000.00 | |
30 | 4.25寸高尔夫糖罐 | 个 | 4.25寸 | 171 | 100 | 14.25 | 1425.00 | |
31 | 50cc尖嘴无把奶勺 | 个 | 50cc | 53 | 100 | 7.22 | 722.00 | |
32 | 新版瓷茶壶 | 个 | 135mm*80mm*120mm(允许偏差±10%) | 569 | 50706 | 39.90 | *.40 | |
33 | 新版瓷茶壶壶身 | 个 | 与茶壶盖搭配 | 500 | 50706 | 30.90 | *.40 | |
34 | 新版瓷茶壶壶盖 | 个 | 与茶壶身搭配 | 69 | 50706 | 9.00 | *.00 | |
总限价 | *.9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送(发)到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序号 | 机供品配送站点 | 收货地址 |
1 | 广州总部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 (略) 机供品仓库 |
2 | 上海机场中航 (略) (浦东)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领航路100号 |
3 | 上海机场中航 (略) (虹桥) | 上海虹桥机场迎宾一路305号 |
4 | 广州 (略) 沈阳分公司 | 沈阳桃仙国 (略) 机供品仓库。 |
5 | 广州 (略) 新疆分公司 | (略) 内北区机供品仓库 |
6 | (略) | (略) 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
7 | 广州 (略) 长春分公司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8 | 延吉机场 | (略) 民航 (略) |
9 | 广州 (略) (略)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黑 (略) 航机部机供品仓库 |
10 | 广州 (略) 大庆分公司 | (略) (略) 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
11 | 广州 (略) 大连分公司 | 南航 (略) 机供品仓库 |
12 | 广州 (略) 武汉分公司 |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航武汉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13 | 广州 (略) 长沙分公司 | 黄花国际机场南航长沙食品厂航机部 |
14 | 广州 (略) 海口分公司(三亚) |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
15 | 广州 (略) 海口分公司 | (略) 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16 | 广州 (略) 桂林分公司 |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桂林航空食品厂机供仓库 |
17 | 广州 (略) 郑州分公司 | (略) 新郑国际 (略) 郑州分公司机供品仓库( (略) 内) |
18 | 南阳基地 | (略) (略) 航食厂仓库 |
19 | (略)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略) |
20 | 广州 (略) 贵阳分公司 | (略) 南明区机场高速大破东出口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指挥部( (略) 收货平台) |
21 | 广州 (略) 揭阳分公司 | (略) 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
22 | (略) | (略) 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 (略) |
23 | (略) 珠海分公司 | (略) 金湾区机场交警大队后面仓库 |
24 | 广西分公司北海营业部 | 广西北海福成机场南航机供品仓库 |
25 | 西安 (略)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 (略) 机供品1号仓库 |
26 | 西安 (略)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西安 (略) |
27 | 云南 (略)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 (略) |
28 | 云南 (略) | 长水国际机场长港路与机场西路交叉处 |
29 | (略) (虹桥) | (略) 长宁区空港三路100号(上海 (略) (虹桥)) |
30 | (略) (浦东) | (略) 浦东新区安航路399号(上海 (略) (浦东)) |
31 | 广西 (略)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
32 | 广州 (略) 北京分公司 | (略) 大兴国际机场 |
33 | 新疆机场集团库尔勒天缘 (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 (略) 机场快速路669号 |
34 | 喀什 (略) | 新疆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八路中航产业园 |
35 | 国内其他指定站点 | |
1.7 交货期: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供货时,首批供货在协议完成签订20个日历日内完成,除东北地区及新疆外,需提前15天发订购单;东北地区需提前18天发订购单;新疆需提前20天发订购单。招标人采用分批供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订购单的要求供货。
1.8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10 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 (略) 的授权。
(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0年-2022年) (略) 级以上国家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四星级(含) (略) 提供本次招标同类产品(即餐饮宴会骨瓷餐用具)相关业绩,须提供至少1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注意:提供正式合同扫描件,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金额未达到200万或非本次投标产品的为无效合同);
2.9 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 (略) 的授权书,品牌公司自身投标的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品牌所有者证明;本项目 (略) 有效授权,须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相关文件,授权书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期。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拥有者及其产品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
2.9.1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骨瓷餐具)生产厂家的,须为专业骨瓷餐具生产企业,须具备三年(含)以上骨瓷餐具生产经验和资质。
(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2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骨瓷餐具)代理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须同时提供2.9.1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项目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也可持有所投产品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意: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9.1)或品牌所有者的证明材料及其开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若提供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有效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征税税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注意: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征税税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10 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全国物流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如航班生产保障或售后服务。
(注意: (略) 的合同扫描件,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2.11投标人具有向南航广州及各分(子)公司和国内机场指定机供品配供点(详见1.6交货地点)的供应能力及优质的配送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和指定配供点收到订单后15个日历日的供货需求;(注意:提供满足配送供货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1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的能力。
(注意: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相同产品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张,同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 (略) (略) (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 (略) (略) :
(略) (略) 服务网点:
地址: (略) 越秀区青龙坊38号首层101房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
客服QQ号:*
网站:http://**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略) (略) 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http://)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8.1 招标人:广州 (略)
地址: (略) 新白云机场空港南六路
邮编:*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EMAIL:*@*sair.com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 (略)
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
9、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20-*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 (略) 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的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中国南航集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联2023年-2025年机上骨瓷餐用具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2025年机上骨瓷餐用具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名供应商,第一名占份额70%(供应区域:黑龙江、沈阳、北京、广州、南宁、揭阳、珠海、长沙、郑州、新疆、昆明),第二名占份额30%(供应区域:大连、长春、上海、义乌、海口、三亚、深圳、武汉、西安、贵阳、重庆),以上为暂定供货区域,若2家中选供应商所在地区域不同,在保持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可按就近原则调整供应区域;若其中一家供应商出现供货异常情况,可由另一家进行供应。合同期3年,项目含税总预算为*.90元人民币。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规格(以样品为准) | 重量 (g)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材质 |
1 | 长方型冷荤盘 | 个 | 13寸 | 337.9 | 100 | 17.00 | 1700.00 | 材质:骨瓷类(食草动物骨灰(主为Ca3(PO4)2)含量36%以上) (西式热食盒、中餐热食盒、毛巾托的材质均非骨瓷,可按照样品材质制作) |
2 | 中餐白色瓷勺 | 个 | 5寸 | 37 | * | 1.00 | *.00 | |
3 | 西式热食盒 | 个 | 17.3*10.2*3cm,材质参照中餐热食盒 | 261 | 84155 | 5.50 | *.50 | |
4 | 中餐碗 | 个 | 4.25寸 | 127 | * | 5.50 | *.00 | |
5 | 中餐碟(果仁碟) | 个 | 4.5寸 | 100 | * | 4.00 | *.00 | |
6 | 中餐热食盒 | 个 | 8寸 | 284.3 | * | 5.90 | *.80 | |
7 | 7寸碗 | 个 | 7寸 | 427 | 74304 | 18.00 | *.00 | |
8 | 胡椒盐罐 | 对 | 35*30mm | 61.1 | * | 8.00 | *.00 | |
9 | 胡椒盐罐塑料塞 | 个 | 与胡椒盐罐配套 | / | * | 0.05 | 23181.00 | |
10 | 中餐水果盘 | 个 | 7寸 | 221.4 | * | 6.00 | *.00 | |
11 | 长把瓷勺 | 个 | 6.75寸 | 47 | * | 5.00 | *.00 | |
12 | 波浪型筷子勺托联托 | 个 | 3.25寸 | 36 | * | 2.50 | *.00 | |
13 | 11寸方型定位盘 | 个 | 11寸 | 1000.7 | 100 | 44.50 | 4450.00 | |
14 | 11寸方型定位盘垫布 | 张 | 与方型定位盘搭配使用 | 6.5 | 100 | 3.50 | 350.00 | |
15 | 三联碟 | 个 | 7.75寸 | 213.6 | * | 16.50 | *.00 | |
16 | 7寸暗纹盘 | 个 | 7寸 | 216 | * | 14.00 | *.00 | |
17 | 9寸暗纹盘 | 个 | 9寸 | 369 | 44620 | 22.00 | *.00 | |
18 | 4.5寸暗纹碗 | 个 | 4.5寸 | 118 | 75000 | 7.00 | *.00 | |
19 | 暗纹碗托/杯托 | 个 | 6寸 | 162.2 | * | 6.00 | *.00 | |
20 | 5寸暗纹盘 | 个 | 5寸 | 92 | 95424 | 7.00 | *.00 | |
21 | 3寸碟 | 个 | 3寸 | 26 | 38400 | 3.50 | *.00 | |
22 | 5.5寸暗纹碗 | 个 | 5.5寸 | 152 | 33400 | 10.50 | *.00 | |
23 | 盖杯盖 | 个 | 3寸 | 48.6 | * | 6.00 | *.00 | |
24 | 盖杯托 | 个 | 4寸 | 74.4 | * | 4.50 | *.00 | |
25 | 毛巾托 | 个 | 7.25寸 | 337 | 57888 | 7.60 | *.80 | |
26 | 盖杯身 | 个 | 3.5寸 | 103.1 | * | 5.00 | *.00 | |
27 | 6寸线纹毛巾碟 | 个 | 6寸 | 128 | 100 | 6.50 | 650.00 | |
28 | 咖啡杯 | 个 | 顶部直径:100mm;底面直径:52mm;高:42mm。(不含杯柄)(允许偏差±10%) | 117 | * | 10.90 | *.00 | |
29 | 直身咖啡杯 | 个 | 顶部直径:60mm; (不含杯柄) | 89 | 100 | 10.00 | 1000.00 | |
30 | 4.25寸高尔夫糖罐 | 个 | 4.25寸 | 171 | 100 | 14.25 | 1425.00 | |
31 | 50cc尖嘴无把奶勺 | 个 | 50cc | 53 | 100 | 7.22 | 722.00 | |
32 | 新版瓷茶壶 | 个 | 135mm*80mm*120mm(允许偏差±10%) | 569 | 50706 | 39.90 | *.40 | |
33 | 新版瓷茶壶壶身 | 个 | 与茶壶盖搭配 | 500 | 50706 | 30.90 | *.40 | |
34 | 新版瓷茶壶壶盖 | 个 | 与茶壶身搭配 | 69 | 50706 | 9.00 | *.00 | |
总限价 | *.9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送(发)到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序号 | 机供品配送站点 | 收货地址 |
1 | 广州总部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 (略) 机供品仓库 |
2 | 上海机场中航 (略) (浦东)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领航路100号 |
3 | 上海机场中航 (略) (虹桥) | 上海虹桥机场迎宾一路305号 |
4 | 广州 (略) 沈阳分公司 | 沈阳桃仙国 (略) 机供品仓库。 |
5 | 广州 (略) 新疆分公司 | (略) 内北区机供品仓库 |
6 | (略) | (略) 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
7 | 广州 (略) 长春分公司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8 | 延吉机场 | (略) 民航 (略) |
9 | 广州 (略) (略)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黑 (略) 航机部机供品仓库 |
10 | 广州 (略) 大庆分公司 | (略) (略) 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
11 | 广州 (略) 大连分公司 | 南航 (略) 机供品仓库 |
12 | 广州 (略) 武汉分公司 |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南航武汉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13 | 广州 (略) 长沙分公司 | 黄花国际机场南航长沙食品厂航机部 |
14 | 广州 (略) 海口分公司(三亚) |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机供品仓库 |
15 | 广州 (略) 海口分公司 | (略) 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16 | 广州 (略) 桂林分公司 |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南航基地桂林航空食品厂机供仓库 |
17 | 广州 (略) 郑州分公司 | (略) 新郑国际 (略) 郑州分公司机供品仓库( (略) 内) |
18 | 南阳基地 | (略) (略) 航食厂仓库 |
19 | (略)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略) |
20 | 广州 (略) 贵阳分公司 | (略) 南明区机场高速大破东出口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指挥部( (略) 收货平台) |
21 | 广州 (略) 揭阳分公司 | (略) 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
22 | (略) | (略) 北苑街道民航路201号 (略) |
23 | (略) 珠海分公司 | (略) 金湾区机场交警大队后面仓库 |
24 | 广西分公司北海营业部 | 广西北海福成机场南航机供品仓库 |
25 | 西安 (略)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 (略) 机供品1号仓库 |
26 | 西安 (略)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西安 (略) |
27 | 云南 (略)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云南 (略) |
28 | 云南 (略) | 长水国际机场长港路与机场西路交叉处 |
29 | (略) (虹桥) | (略) 长宁区空港三路100号(上海 (略) (虹桥)) |
30 | (略) (浦东) | (略) 浦东新区安航路399号(上海 (略) (浦东)) |
31 | 广西 (略)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
32 | 广州 (略) 北京分公司 | (略) 大兴国际机场 |
33 | 新疆机场集团库尔勒天缘 (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 (略) 机场快速路669号 |
34 | 喀什 (略) | 新疆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圳产业园创业八路中航产业园 |
35 | 国内其他指定站点 | |
1.7 交货期: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供货时,首批供货在协议完成签订20个日历日内完成,除东北地区及新疆外,需提前15天发订购单;东北地区需提前18天发订购单;新疆需提前20天发订购单。招标人采用分批供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订购单的要求供货。
1.8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10 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 (略) 的授权。
(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0年-2022年) (略) 级以上国家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四星级(含) (略) 提供本次招标同类产品(即餐饮宴会骨瓷餐用具)相关业绩,须提供至少1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注意:提供正式合同扫描件,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金额未达到200万或非本次投标产品的为无效合同);
2.9 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 (略) 的授权书,品牌公司自身投标的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品牌所有者证明;本项目 (略) 有效授权,须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相关文件,授权书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期。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拥有者及其产品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
2.9.1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骨瓷餐具)生产厂家的,须为专业骨瓷餐具生产企业,须具备三年(含)以上骨瓷餐具生产经验和资质。
(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9.2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骨瓷餐具)代理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须同时提供2.9.1的相关证明材料及项目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也可持有所投产品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意: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9.1)或品牌所有者的证明材料及其开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若提供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有效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征税税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注意: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征税税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10 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全国物流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如航班生产保障或售后服务。
(注意: (略) 的合同扫描件,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提供服务保障方案(格式自拟));
2.11投标人具有向南航广州及各分(子)公司和国内机场指定机供品配供点(详见1.6交货地点)的供应能力及优质的配送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和指定配供点收到订单后15个日历日的供货需求;(注意:提供满足配送供货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1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的能力。
(注意: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相同产品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张,同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 (略) (略) (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 (略) (略) :
(略) (略) 服务网点:
地址: (略) 越秀区青龙坊38号首层101房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
客服QQ号:*
网站:http://**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略) (略) 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http://)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8.1 招标人:广州 (略)
地址: (略) 新白云机场空港南六路
邮编:*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
EMAIL:*@*sair.com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 (略)
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
9、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20-*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 (略) 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的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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