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 (略) 承担,招标人为 (略) (略) ,现委托青海丰树 (略)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海丰树比选(货物)2023-030
招标内容:采购5辆1.3L整体型厢式机要投递车(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标段名称: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标段一
交货地点: (略) 城中区夏都路邮政机要通信局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符合本项目1.3L整体型厢式邮政汽车技术规范书要求,加注星号“*”的为关键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废标。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相应专票或普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2月13日0:00时至12月1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每份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费提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青海丰树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胜利支行
帐号:*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略) 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组织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5.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971-*
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丰树 (略)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
青海丰树 (略)
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 (略) 承担,招标人为 (略) (略) ,现委托青海丰树 (略)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海丰树比选(货物)2023-030
招标内容:采购5辆1.3L整体型厢式机要投递车(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标段名称:2023年机要投递车项目(第二次)标段一
交货地点: (略) 城中区夏都路邮政机要通信局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符合本项目1.3L整体型厢式邮政汽车技术规范书要求,加注星号“*”的为关键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废标。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相应专票或普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2月13日0:00时至12月1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每份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费提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青海丰树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胜利支行
帐号:*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略) 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组织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5.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971-*
地址: (略) 城西区五四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丰树 (略)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
青海丰树 (略)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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