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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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灵川县人民政府灵政发〔2023〕128号文批准同意划拨灵川县综合急救中心约28亩的国有土地给灵川县应急管理局使用。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划拨地块基本情况:宗地位于灵川县灵川镇桂矿路1号,面积18445.86平方米,土地用途:储备库用地。

二、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计。

三、对上述宗地划拨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地址:灵川县驿南路35号;

联系电话:0773-*。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灵川县人民政府灵政发〔2023〕128号文批准同意划拨灵川县综合急救中心约28亩的国有土地给灵川县应急管理局使用。该项目正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划拨地块基本情况:宗地位于灵川县灵川镇桂矿路1号,面积18445.86平方米,土地用途:储备库用地。

二、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计。

三、对上述宗地划拨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地址:灵川县驿南路35号;

联系电话:0773-*。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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