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净化器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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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器等项目招标公告

油烟净化器等项目 (B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油烟净化器等项目 (BG*)BGBCGFHGZHD*招标人为 (略) 采购中心技术商情部设备备件技术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油烟净化器等项目 (BG*)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5、供货业绩:近3年,有3份油烟净化器供货业绩且质量可靠。

a、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b、供货业绩必须提供3份或3份以上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2000万以上

能力要求:需提供2021、2022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审计单位公章及被审计单位公章)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予以拉黑处理。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供货业绩凭证(对应合同);

(6)供货业绩凭证(对应发票);

(7)技术参数要求、资质合格证要求详见附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13时15分2023年12月20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采购中心技术商情部设备备件技术室

招标公司: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址:

(略) 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鲁强

联系人:

丛鹏

电话:

*

电话:

024-*

2023年12月12日

公章Epoint

油烟净化器等项目 (BG*)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油烟净化器等项目 (BG*)BGBCGFHGZHD*招标人为 (略) 采购中心技术商情部设备备件技术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油烟净化器等项目 (BG*)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5、供货业绩:近3年,有3份油烟净化器供货业绩且质量可靠。

a、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b、供货业绩必须提供3份或3份以上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2000万以上

能力要求:需提供2021、2022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审计单位公章及被审计单位公章)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予以拉黑处理。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供货业绩凭证(对应合同);

(6)供货业绩凭证(对应发票);

(7)技术参数要求、资质合格证要求详见附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3日13时15分2023年12月20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采购中心技术商情部设备备件技术室

招标公司: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址:

(略) 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鲁强

联系人:

丛鹏

电话:

*

电话:

024-*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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