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人修建房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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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人修建房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进行评估

1、案件编号:(2023)晋0427司鉴*号。
2、评估事项:对申请人修建房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进行评估。根据 (略) 关于实施《 (略) (略)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 (略) 信息 (略) 辖区( (略) 备案)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
5、联系人:陈燕艳,联系方式:0355——*
,山西,长治
1、案件编号:(2023)晋0427司鉴*号。
2、评估事项:对申请人修建房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占总工程量的比例进行评估。根据 (略) 关于实施《 (略) (略)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 (略) 信息 (略) 辖区( (略) 备案)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
5、联系人:陈燕艳,联系方式:0355——*
,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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