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项目比价采购邀请函
宜昌市夷陵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项目比价采购邀请函
根据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就夷陵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3]FSFW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夷陵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供应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及信息录入工作;2.现场监测及配合采购人完成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生产建设项目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二)采购内容:
1.图斑复核: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 (略) 要求时间内,完成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及信息录入工作。
2.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生产建设项目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①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一是充分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无人机、移动采集终端、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手段,对小溪塔街道主城区及东城试验区域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的位置、类型、扰动面积、防治责任范围及方案批复、变更等情况,分析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的合规性。二是开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监测,全面掌握在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到项目自验结束的全过程情况,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成果:提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测报告》\/2季。
②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录入:收集整理录入全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监测监理、验收报备等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项目建设单位、水保方案信息、防治目标和措施、项目费用、编制单位、防治责任范围上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数据等。
③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负责录入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实施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信息录入,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施工进度、施工准备、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信息的录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对2024年全区(含各乡镇)通过自主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20%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并出具书面核查意见。
(三)服务期:
1.图斑复核: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
2.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生产建设项目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服务工期为一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服务工期为一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
(四)质量要求: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五)付款方式:图斑复核完成后,*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50%,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支付剩余款项。
五、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补充说明的通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取消“为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本地区企业(在夷陵区注册) (略) 场竞争的,给予报价10%的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五)比价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诚实信用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一)发放时间:2023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11楼1110室)免费领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进行胶装装订。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按照《比价采购邀请函》要求的采购内容、成果交付期、质量要求做出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一)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
(二)评审地点: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
(三)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或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
联系人:李可妮
联系电话:0717-*
(略) 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一审:曹媛媛 二审:吕学超 三审:尹凌云
根据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就夷陵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3]FSFW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夷陵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供应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及信息录入工作;2.现场监测及配合采购人完成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生产建设项目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二)采购内容:
1.图斑复核: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 (略) 要求时间内,完成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及信息录入工作。
2.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生产建设项目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①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一是充分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无人机、移动采集终端、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手段,对小溪塔街道主城区及东城试验区域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的位置、类型、扰动面积、防治责任范围及方案批复、变更等情况,分析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的合规性。二是开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监测,全面掌握在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到项目自验结束的全过程情况,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成果:提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测报告》\/2季。
②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录入:收集整理录入全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监测监理、验收报备等信息,实现动态更新,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项目建设单位、水保方案信息、防治目标和措施、项目费用、编制单位、防治责任范围上图、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数据等。
③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负责录入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实施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信息录入,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施工进度、施工准备、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信息的录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对2024年全区(含各乡镇)通过自主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20%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并出具书面核查意见。
(三)服务期:
1.图斑复核: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
2.水土保持区域监督性监测、生产建设项目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信息录入:服务工期为一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服务工期为一年,2024年1月到2024年12月。
(四)质量要求: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五)付款方式:图斑复核完成后,*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50%,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支付剩余款项。
五、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补充说明的通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取消“为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本地区企业(在夷陵区注册) (略) 场竞争的,给予报价10%的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五)比价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诚实信用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一)发放时间:2023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11楼1110室)免费领取。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进行胶装装订。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按照《比价采购邀请函》要求的采购内容、成果交付期、质量要求做出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一)评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
(二)评审地点: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
(三)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或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
联系人:李可妮
联系电话:0717-*
(略) 夷陵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一审:曹媛媛 二审:吕学超 三审:尹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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