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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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日期:2023-12-14 10:21 来源: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拟对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收到邀请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密封谈判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280,000)。

  (三)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每次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履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方不再续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响应的资格。

  说明: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提供谈判邀请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办理报名需提供: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期间上午10: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资料至采购人邮箱,逾期不候。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8时。

  六、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八、谈判地点: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楼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5-*

  邮箱:*@*q.com

发布人: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日期:2023-12-14 10:21 来源: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拟对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收到邀请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密封谈判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2024年龙岗社保志愿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280,000)。

  (三)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每次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履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方不再续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方负责。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响应的资格。

  说明: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提供谈判邀请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办理报名需提供: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期间上午10: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资料至采购人邮箱,逾期不候。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8时。

  六、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时00分。

  八、谈判地点: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楼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5-*

  邮箱:*@*q.com

发布人: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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