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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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公告

为推进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有偿的原则,决定对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标,为保证土地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

二、项目说明

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面积共计约119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竞价人具备完全行使民事行为的能力,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未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诉讼(仲裁)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报名、递交报价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予办理) (略)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内)。

报名时,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 (略)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内)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可书*

2、递交报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30-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04日下午15:00开始,承租人必须在2024年01月04日下午14:45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达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二楼213会议室)。

4、承租人未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报价单不予接收。

五、标底与承包期限

1、土地:出租起始价为1600 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2、承包年限为10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六、竞标保证金

数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承租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汇至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3年12月29日中午12时00分。

账号名称: (略) 金乡分公司

开户行:金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或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城区支行

账 号**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竞标保证金。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可书*

承租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报价单不予接收。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别说明:

1、20万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全部转成履约保证金(由 (略) 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金乡街道办事处三资账户)。租赁期结束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租方将视情形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全额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中标人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0天的,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2、招标代理机构的咨询费按3000 元计取,招租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承租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3、未中标承租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 (略) 退还到原交费账户。

七、土地承包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金乡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要求,在种植符合要求的相关农作物,承租方种植前应将种植农作物种类、面积报金乡街道办事处同意,承租期内,如金南产业园有政府工程项目实施,需占压部分或需清除承租方栽植的树木、农作物及地上附属物,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如种植农作物符合国家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由实际种植方获得补贴。

2、承租方不得在内实施不符合要求的养殖等方面的种养殖项目,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产业结构为主线,加大农业建设步伐,为带动上下游企业生产附加值增加,提高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民整体素质,解决部分下岗人员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要求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详见示意图)。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金乡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就承租的经营权对外转租,按要求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否则,金乡街道办事处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当年度租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竞价人应在做出竞价决定前自行到*方、相关交易部门及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并确认该标的的现状情况、特别说明及办理转让登记时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竞价人未咨 询、未确认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负。

7、承租方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无条件服从出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改变用途;

3)承租人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得用于娱乐等相关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4)承租人在所承包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应服从出租单位的规划和管理或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详见示意图));

5)按时交纳租赁费)。

6)承租人自行承担所租赁土地范围内相关内容的管理和财产保护。

7)具体条件以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8)本次竞得价格为税后价格,承租人竞价时应充分考虑。

八、竞标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的有3名及以上报名者方可投标,不足3名的,另行组织投标。

2、此竞标采取公开竞价形式,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最低限价,承租人重新报价;第一次报价高于最低限价的承租人,取前三家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价中标。若报价相同,以不低于上次报价进行再次报价竞标,以此类推。

备注: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佰元整(¥100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投标场地,作自动放弃处理。

4、中标后悔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由出租方另行组织投标。

5、扰乱投标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1、中标者应在2024年01月09日前与金乡街道办事处签订承包合同,并于当日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费用(据实缴纳)。逾期签订合同或逾期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费用的,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土地承包金竞价确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 1 年一交 (先缴费后使用), 具体事项以《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如未按时交租金,保证金予以没收,地上附着物归*方所有。

3、此宗土地实行阶梯价格,以五年为周期,第一周期期满后,第二周期在中标价格基础上, (略) 场价格适当上浮。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或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5、承包期间,金乡街道办事处、中标方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解除合同,私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 (略) 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

(略)

2023年12月14日


为推进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有偿的原则,决定对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标,为保证土地承包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

二、项目说明

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面积共计约119亩(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竞价人具备完全行使民事行为的能力,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未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诉讼(仲裁)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报名、递交报价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予办理) (略)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内)。

报名时,自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 (略)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内)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可书*

2、递交报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30-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04日下午15:00开始,承租人必须在2024年01月04日下午14:45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达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二楼213会议室)。

4、承租人未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报价单不予接收。

五、标底与承包期限

1、土地:出租起始价为1600 元/亩/年,不论地块的土质差异(具体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

2、承包年限为10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六、竞标保证金

数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承租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汇至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

自然人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自然人账户转出。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参与竞标的,保证金从法人(经营者)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户时间为准):2023年12月29日中午12时00分。

账号名称: (略) 金乡分公司

开户行:金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或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城区支行

账 号**

汇款时备注:金乡县金乡街道金南产业园南土地招租竞标保证金。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可书*

承租人未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报价单不予接收。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别说明:

1、20万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全部转成履约保证金(由 (略) 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金乡街道办事处三资账户)。租赁期结束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租方将视情形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全额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中标人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0天的,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2、招标代理机构的咨询费按3000 元计取,招租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承租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3、未中标承租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 (略) 退还到原交费账户。

七、土地承包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金乡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要求,在种植符合要求的相关农作物,承租方种植前应将种植农作物种类、面积报金乡街道办事处同意,承租期内,如金南产业园有政府工程项目实施,需占压部分或需清除承租方栽植的树木、农作物及地上附属物,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如种植农作物符合国家相关惠农补贴政策,由实际种植方获得补贴。

2、承租方不得在内实施不符合要求的养殖等方面的种养殖项目,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产业结构为主线,加大农业建设步伐,为带动上下游企业生产附加值增加,提高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民整体素质,解决部分下岗人员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要求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详见示意图)。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金乡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就承租的经营权对外转租,按要求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否则,金乡街道办事处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当年度租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竞价人应在做出竞价决定前自行到*方、相关交易部门及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并确认该标的的现状情况、特别说明及办理转让登记时涉及的相关手续和费用,竞价人未咨 询、未确认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责任自负。

7、承租方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无条件服从出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出借、改变用途;

3)承租人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得用于娱乐等相关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4)承租人在所承包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应服从出租单位的规划和管理或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详见示意图));

5)按时交纳租赁费)。

6)承租人自行承担所租赁土地范围内相关内容的管理和财产保护。

7)具体条件以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8)本次竞得价格为税后价格,承租人竞价时应充分考虑。

八、竞标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的有3名及以上报名者方可投标,不足3名的,另行组织投标。

2、此竞标采取公开竞价形式,两次报价,若第一次报价全部低于最低限价,承租人重新报价;第一次报价高于最低限价的承租人,取前三家再进行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次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价中标。若报价相同,以不低于上次报价进行再次报价竞标,以此类推。

备注: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佰元整(¥100元),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投标场地,作自动放弃处理。

4、中标后悔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由出租方另行组织投标。

5、扰乱投标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追究相关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1、中标者应在2024年01月09日前与金乡街道办事处签订承包合同,并于当日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费用(据实缴纳)。逾期签订合同或逾期缴纳一次性土地测量费用的,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土地承包金竞价确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 1 年一交 (先缴费后使用), 具体事项以《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如未按时交租金,保证金予以没收,地上附着物归*方所有。

3、此宗土地实行阶梯价格,以五年为周期,第一周期期满后,第二周期在中标价格基础上, (略) 场价格适当上浮。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状况造成绝收或减产的理由,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承包状况与发包方无本质关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5、承包期间,金乡街道办事处、中标方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解除合同,私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 (略) 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乡县金乡街道办事处

(略)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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