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竞选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竞选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竞选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单位2024年度的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代理活动,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2、项目名称: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竞选。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要求标准收费计取。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招标文件;
(4) 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招标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招标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招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 )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略) 住建厅登记备案登记;;
(六)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竞选文件获取方式
1.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 2023年 12月14日至2023年 12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地址: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三楼总务处。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 12月20日10时00分,在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竞选活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应按附件一、二、三、四、五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八、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人。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竞选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单位2024年度的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代理活动,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2、项目名称: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竞选。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要求标准收费计取。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招标文件;
(4) 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招标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招标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招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 )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略) 住建厅登记备案登记;;
(六)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竞选文件获取方式
1.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 2023年 12月14日至2023年 12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地址: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三楼总务处。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 12月20日10时00分,在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竞选活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应按附件一、二、三、四、五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八、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人。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广安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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