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9:47
管理员
类型: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TP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波分复用设备1套(“1套”波分复用设备指满足两个机房之间裸光纤通信功能的所有波分复用设备整体,具体设备数量以满足采购人技术需求为准,最低数量为2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谈判声明》,视为独立谈判,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 (略) 分行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路4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贾旭鸣/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
电 话: 029-*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9:47
管理员
类型: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TP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CCPC机房波分复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波分复用设备1套(“1套”波分复用设备指满足两个机房之间裸光纤通信功能的所有波分复用设备整体,具体设备数量以满足采购人技术需求为准,最低数量为2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谈判声明》,视为独立谈判,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略) 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 (略) 分行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路4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贾旭鸣/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
电 话: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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