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11破3号盘锦润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审计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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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11破3号盘锦润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审计机构公告

(略) 管理人

招募审计机构公告

2023年7月11日, (略) (略) 依法作出(2023)辽1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当日作出(2023)辽11破3号决定书,指定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目的

对 (略) 的资产清查结果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提供与破产清算有关的其他审计专项服务。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

按照破产清算审计的行业规范和惯例,对破产企业(债务人) (略)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审查核算;对破产清算(或者清算)期间财务状况、财产处置、破产财产分配、清算计划财务处理等事项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重点审查:

(一)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一年内,破产企业(债务人)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无偿转让财产;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

(二)审查破产企业(债务人)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对个别债权人消偿债务。

(三)破产企业(债务人)是否有以下行为: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四)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破产企业(债务人)的债权银行是否自行扣划了破产企业(债务人)的银行存款。

(五)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股东是否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六)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财产。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入选《 (略) (略) 司法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备选名单》中具备财务审计资格的机构名 (略)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二)期限要求

签订审计合同(业务约定书)后一个月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其他审计服务工作在提出工作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式*份。

(二)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审计师名单等;

2、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情况、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机构认可本 (略) 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6、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 (略)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 (略) (略) 备案选库中具备财务审计资格的证明;

8、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报名期限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名以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未被选中的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评审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机构及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选定规则

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选定审计机构,根据报价方案、规模、实力业绩、工作方案、完成时间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后 (略) (略) 备案,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费用提示

(一)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审计机构自行承担。(二)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审计

机构自行承担。

(三)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 (略) 兴隆台区美的城三期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润龙公司管理人)。联系人:侯微律师,电话号码:*;孙洪猛律师,电话号码:*。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 (略) (略) 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 (略) (略) 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本次公开招募系为及时推进案件程序、参照类案办理需求发布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备用,实际选定后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要约,如案件无相应需求,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四)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略) 管理人。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略) 管理人招募审计机构公告.pdf 下载

(略) 管理人

招募审计机构公告

2023年7月11日, (略) (略) 依法作出(2023)辽1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当日作出(2023)辽11破3号决定书,指定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目的

对 (略) 的资产清查结果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提供与破产清算有关的其他审计专项服务。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要求

按照破产清算审计的行业规范和惯例,对破产企业(债务人) (略)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审查核算;对破产清算(或者清算)期间财务状况、财产处置、破产财产分配、清算计划财务处理等事项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重点审查:

(一)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一年内,破产企业(债务人)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无偿转让财产;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

(二)审查破产企业(债务人)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对个别债权人消偿债务。

(三)破产企业(债务人)是否有以下行为: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四)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破产企业(债务人)的债权银行是否自行扣划了破产企业(债务人)的银行存款。

(五)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股东是否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六)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财产。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入选《 (略) (略) 司法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备选名单》中具备财务审计资格的机构名 (略)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二)期限要求

签订审计合同(业务约定书)后一个月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其他审计服务工作在提出工作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式*份。

(二)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审计师名单等;

2、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3、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情况、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机构认可本 (略) 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6、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 (略)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 (略) (略) 备案选库中具备财务审计资格的证明;

8、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评审时间

报名期限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名以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未被选中的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评审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机构及时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选定规则

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选定审计机构,根据报价方案、规模、实力业绩、工作方案、完成时间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后 (略) (略) 备案,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费用提示

(一)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审计机构自行承担。(二)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审计

机构自行承担。

(三)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 (略) 兴隆台区美的城三期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润龙公司管理人)。联系人:侯微律师,电话号码:*;孙洪猛律师,电话号码:*。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 (略) (略) 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 (略) (略) 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本次公开招募系为及时推进案件程序、参照类案办理需求发布并遴选第三方机构备用,实际选定后并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要约,如案件无相应需求,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四)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略) 管理人。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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