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峰湖隆林库湾渔业产业开发合作招商准入条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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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峰湖隆林库湾渔业产业开发合作招商准入条件》公告

为开发万峰湖库区隆林水域库湾渔业产业,充分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渔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强做优渔业产业,我县拟对万峰湖库区隆林15处库湾(面积约17302亩)进行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及休闲渔业等相关渔业产业招商开发。

一、本次招商要求响应人满足如下条件与资格的优先考虑: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水产养殖经营资质及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业绩。

2、参与项目招标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500万元)。

3、15处库湾不分乡镇统一进行招标(不含革步乡的革步湾,革步湾按县原规划另行招标),招标价按水面面积计算,每年.每亩40元起步,水面面积以中水位线为准,合同期限10年。

4、库区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对本辖区具体库湾如有参股经营意愿的,招商企业必须优先进行合作开发,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参股不超过50%,须确保村级集体或群众收益不低于投资的4%,具体合作协议由招商企业与所涉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另行签订;如集体经济组织无参股经营意愿,则由招商企业独资经营或企业与群众参股经营,按中标价数额分配到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或群众合作经营的范围包括生态养鱼、休闲渔业、文旅开发。

5、经营企业进行生态养殖、休闲渔业及文旅等相关渔业产业开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投放饲料和施肥,不得喷洒兽药、排放生活污水等影响水质环境行为,要确保所承包库湾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湖库型)三类水质。如有违反,被执法部门查实企业存在污染水体的情况,即终止企业的经营资格,并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6、经营企业须在中标后3个月内启动投资,在取得养殖证、捕捞证等相关证件后开展养殖生产。在约定期间,不允许转包,如出现转包则收回经营权。为敦促企业及时启动项目,企业须缴纳每亩40元的项目保证金。

7、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中标企业需无条件配合执行。

二、采购单位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街207号

联系电话:0776-*

三、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清单等材料(加盖公章)*@*63.com邮箱。

2、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提交报名材料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中标企业。

五、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六、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为开发万峰湖库区隆林水域库湾渔业产业,充分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渔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强做优渔业产业,我县拟对万峰湖库区隆林15处库湾(面积约17302亩)进行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及休闲渔业等相关渔业产业招商开发。

一、本次招商要求响应人满足如下条件与资格的优先考虑: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水产养殖经营资质及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业绩。

2、参与项目招标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500万元)。

3、15处库湾不分乡镇统一进行招标(不含革步乡的革步湾,革步湾按县原规划另行招标),招标价按水面面积计算,每年.每亩40元起步,水面面积以中水位线为准,合同期限10年。

4、库区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对本辖区具体库湾如有参股经营意愿的,招商企业必须优先进行合作开发,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参股不超过50%,须确保村级集体或群众收益不低于投资的4%,具体合作协议由招商企业与所涉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另行签订;如集体经济组织无参股经营意愿,则由招商企业独资经营或企业与群众参股经营,按中标价数额分配到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或群众合作经营的范围包括生态养鱼、休闲渔业、文旅开发。

5、经营企业进行生态养殖、休闲渔业及文旅等相关渔业产业开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投放饲料和施肥,不得喷洒兽药、排放生活污水等影响水质环境行为,要确保所承包库湾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湖库型)三类水质。如有违反,被执法部门查实企业存在污染水体的情况,即终止企业的经营资格,并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6、经营企业须在中标后3个月内启动投资,在取得养殖证、捕捞证等相关证件后开展养殖生产。在约定期间,不允许转包,如出现转包则收回经营权。为敦促企业及时启动项目,企业须缴纳每亩40元的项目保证金。

7、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中标企业需无条件配合执行。

二、采购单位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街207号

联系电话:0776-*

三、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清单等材料(加盖公章)*@*63.com邮箱。

2、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提交报名材料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中标企业。

五、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六、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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