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关于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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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关于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厅关于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赣江南大道13 (略) 公安厅;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最高控制费率为3%,咨询服务费预算约9.5万元。最终咨询服务费用结算=代发各项补偿的金额×中标费率。各投标单位按百分比费率报价,费率最多只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否则无效。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需提供的服务

(略) 公安厅关于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采购项目

线下领取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工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3.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于他人;

四、供应商在提供标书必须包含如下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固定费率报价);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7.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标注正本和副本)。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固定费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详见线下领取文件。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00和14:30-17:30。

2.报名地点: (略) 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南门

3.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扫复印件。注:报名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八、开标时间、地点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2时;

4.开标地点: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5.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12月15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我单位就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厅关于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赣江南大道13 (略) 公安厅;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最高控制费率为3%,咨询服务费预算约9.5万元。最终咨询服务费用结算=代发各项补偿的金额×中标费率。各投标单位按百分比费率报价,费率最多只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否则无效。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需提供的服务

(略) 公安厅关于人力资源咨询(委托代发)服务采购项目

线下领取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工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3.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于他人;

四、供应商在提供标书必须包含如下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固定费率报价);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7.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标注正本和副本)。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固定费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详见线下领取文件。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9:00至12:00和14:30-17:30。

2.报名地点: (略) 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南门

3.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扫复印件。注:报名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八、开标时间、地点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2时;

4.开标地点: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5.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略) 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12月15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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