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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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3-12-1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对 (略) (略) 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内容

  1、分包名称: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含税预算金额为70万元,详细预算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2、采购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3、服务对象:

  (1) (略) 汕尾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2)中国邮政 (略) (略) 所属分支机构。

  (3)采购人因实际管理需要,可以调整服务范围。

  4、服务期限:两年,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略) (略) 法律服务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失败,且均只有广东海*律师事务所购买招标文件,故本项目第三次拟与广东海*律师事务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

  五、 (略) 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 (略)

  项目联系人:陈勇强

  电 话:*

  电子邮箱:*@*39.com

  六、公示期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 (略) ,汕尾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3-12-1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对 (略) (略) 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内容

  1、分包名称: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含税预算金额为70万元,详细预算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2、采购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3、服务对象:

  (1) (略) 汕尾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2)中国邮政 (略) (略) 所属分支机构。

  (3)采购人因实际管理需要,可以调整服务范围。

  4、服务期限:两年,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略) (略) 法律服务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失败,且均只有广东海*律师事务所购买招标文件,故本项目第三次拟与广东海*律师事务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

  五、 (略) 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 (略)

  项目联系人:陈勇强

  电 话:*

  电子邮箱:*@*39.com

  六、公示期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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