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建设圆桌审判庭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保定中院建设圆桌审判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保定中院建设圆桌审判庭项目。

项目编号:HBNJ2023-081。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竞秀区天鹅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先生 0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纳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57元(高于招标限价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 (略) 建设圆桌审判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天(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服务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法:各投标方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领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注:以上资料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略) 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天鹅中路336号4楼。

磋商文件售价: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天鹅中路336号4楼。

评标地点: (略) 天鹅中路336号4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免责声明: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保定中院建设圆桌审判庭项目。

项目编号:HBNJ2023-081。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竞秀区天鹅中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先生 0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纳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4号楼51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57元(高于招标限价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 (略) 建设圆桌审判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天(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服务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法:各投标方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领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注:以上资料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略) 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天鹅中路336号4楼。

磋商文件售价: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天鹅中路336号4楼。

评标地点: (略) 天鹅中路336号4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免责声明: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