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丰县新宝公园新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丰县新宝公园新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3-79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元
最高限价:*.71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一标段 | 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 | *.71 | *.71 | 是 | *.71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宝丰县新宝公园位于宝丰城区内,地处文化路、兴宝路、兴宝三路交叉口,西临海宝集团,东临宝丰大地城小区。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1、新宝公园游园铺装、停车场铺装、新建宣传栏、树池坐凳、户外座椅等;2、新宝公园绿化;3、新宝公园照明: (略) 灯、射树灯、电缆、箱式变电站等;4、新宝公园灌溉:包含摇臂式喷头、阀门、给水阀门井、灌溉井等;5、新宝公园新建一座公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5、工期:365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城区内
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登*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宝丰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R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新理念 (略)
地址: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 (略) (略) 西1000米路南
联系方式:0375-*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0375-* *
温馨提示:
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投标人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登*业务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登*业务系统(http://**: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登*业务系统系统(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3-79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元
最高限价:*.71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一标段 | 宝丰县新宝公园景观绿化新建工程 | *.71 | *.71 | 是 | *.71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宝丰县新宝公园位于宝丰城区内,地处文化路、兴宝路、兴宝三路交叉口,西临海宝集团,东临宝丰大地城小区。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1、新宝公园游园铺装、停车场铺装、新建宣传栏、树池坐凳、户外座椅等;2、新宝公园绿化;3、新宝公园照明: (略) 灯、射树灯、电缆、箱式变电站等;4、新宝公园灌溉:包含摇臂式喷头、阀门、给水阀门井、灌溉井等;5、新宝公园新建一座公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5、工期:365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城区内
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人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登*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宝丰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R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新理念 (略)
地址: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 (略) (略) 西1000米路南
联系方式:0375-*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0375-* *
温馨提示:
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投标人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登*业务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登*业务系统(http://**: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登*业务系统系统(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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