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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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行政区域 闵行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3:37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0:00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闵行区莘中路124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翁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阳,*
附件:
附件1 比选公告.docx

  上海 (略)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

项目编号:HPZC-202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闵行区莘中路124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翁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阳,*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

2、招标编号:HPZC-2024-0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预算为:35万元;采购上限价为:35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服务地址:闵行区区域内,具体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准。

5、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日期根据合同要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具有近三年涵盖 (略) 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上海)网站获取);

(5)投 (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 (略) 水务局或水利部( (略) 住建委或住建部)颁发的相关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3-12-15 16:00:00起至2023-12-22 16:00:00内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证明书或授权书须有日期);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4、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 (略) 水务局或水利部( (略) 住建委或住建部)颁发的相关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6、近三年涵盖 (略) 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略)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进行初审(请投标人到现场获取标书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比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比选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2、比选地点: (略)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3、比选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2)纸质响应文件3份(1正2副)。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及设备出席开标仪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有关格式22”)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页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行政区域 闵行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13:37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0:00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闵行区莘中路124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翁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阳,*
附件:
附件1 比选公告.docx

  上海 (略)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

项目编号:HPZC-202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闵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闵行区莘中路124号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翁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阳,*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

2、招标编号:HPZC-2024-0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闵行区2024年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项目(供排水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预算为:35万元;采购上限价为:35万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服务地址:闵行区区域内,具体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准。

5、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日期根据合同要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具有近三年涵盖 (略) 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上海)网站获取);

(5)投 (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 (略) 水务局或水利部( (略) 住建委或住建部)颁发的相关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3-12-15 16:00:00起至2023-12-22 16:00:00内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证明书或授权书须有日期);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4、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 (略) 水务局或水利部( (略) 住建委或住建部)颁发的相关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6、近三年涵盖 (略) 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略)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进行初审(请投标人到现场获取标书前,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00: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比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比选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2、比选地点: (略) 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1206室。

3、比选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2)纸质响应文件3份(1正2副)。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及设备出席开标仪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比选响应文件有关格式22”)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页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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