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街道金三角区域原邮政大楼房屋拆除工程
海昌街道金三角区域原邮政大楼房屋拆除工程
海昌街道金三角区域原邮政大楼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昌街道金三角区域原邮政大楼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 (略) 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略) 西立交路4号 。
2.2招标范围:房屋拆除范围包括原邮政大楼房屋建筑总面积约13818平方米,要求各类建筑物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如遇桩基础,桩承台必须拆除,桩可以不拆;清除、场地清理、整平、移出残渣,保持施工场地平整,建筑垃圾要求外运,堆场及运距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拆除后的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拆除前要求搭建临时简易围墙(约2米*150米),拆除期间为保障路面安全,防止建筑垃圾掉落,要求简易围墙上方配备足够网罩(至少围墙加网罩达三米以上),拆平房屋及清运完毕后要求建设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2米,长度约150米),同时要求保留公共人行道。
2.3工期要求:接到*方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
备注:本项目今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点为1%,请投标单位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3年12月25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地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略) 由拳路66号海昌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http://**://http://**.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海昌街道 地 址: (略) 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四楼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郁先生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2023年12月15日
海昌街道金三角区域原邮政大楼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昌街道金三角区域原邮政大楼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 (略) 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略) 西立交路4号 。
2.2招标范围:房屋拆除范围包括原邮政大楼房屋建筑总面积约13818平方米,要求各类建筑物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如遇桩基础,桩承台必须拆除,桩可以不拆;清除、场地清理、整平、移出残渣,保持施工场地平整,建筑垃圾要求外运,堆场及运距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拆除后的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拆除前要求搭建临时简易围墙(约2米*150米),拆除期间为保障路面安全,防止建筑垃圾掉落,要求简易围墙上方配备足够网罩(至少围墙加网罩达三米以上),拆平房屋及清运完毕后要求建设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2米,长度约150米),同时要求保留公共人行道。
2.3工期要求:接到*方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
备注:本项目今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点为1%,请投标单位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3年12月25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 (略) 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地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略) 由拳路66号海昌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http://**://http://**.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海昌街道 地 址: (略) 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四楼
邮 编:*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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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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