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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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63.3万元/年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要求: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9:00至**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3.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整。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日09: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 (略) (鄞州区福明街道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进行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09:30时在宁波 (略) (鄞州区福明街道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进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宁波 (略) (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

8.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地址: (略) 海曙区建筑大厦22楼

联系人:林工 刘工

联系方式:057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联系人:孔晖、王莹巧、周旭坤

地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

10.监督部门

宁波 (略)

电 话:0574-*

宁波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飞灰螯合处理生产运营服务

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一年。

人民币63.3万元/年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要求: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9:00至**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3.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整。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日09: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 (略) (鄞州区福明街道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进行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09:30时在宁波 (略) (鄞州区福明街道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进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宁波 (略) (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

8.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地址: (略) 海曙区建筑大厦22楼

联系人:林工 刘工

联系方式:057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 (略)

联系人:孔晖、王莹巧、周旭坤

地址: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

10.监督部门

宁波 (略)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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