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15: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倩、陈金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829 | ||
采购单位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铁东区解放东路234*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明洁 04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倩、陈金龙 0412-*/*/*/*-829 |
项目概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续签,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辽宁 (略) 邮箱(*@*26.com),并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具体以收到供应商信息表扫描件的邮件时间为准,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否则延误领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铁东区解放东路234*
联系方式:韩明洁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联系方式:苏倩、陈金龙 041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陈金龙
电 话: 0412-*/*/*/*-82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15: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倩、陈金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829 | ||
采购单位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铁东区解放东路234*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明洁 04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倩、陈金龙 0412-*/*/*/*-829 |
项目概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海城路政大队治超站通勤车租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续签,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辽宁 (略) 邮箱(*@*26.com),并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具体以收到供应商信息表扫描件的邮件时间为准,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否则延误领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略) 铁东区解放东路234*
联系方式:韩明洁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联系方式:苏倩、陈金龙 041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陈金龙
电 话: 04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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