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2024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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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2024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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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及
渔港区共计 220 个路口交通信号灯、201 处电子警察、34 处车流检测器、8 处 F 型交通诱导
屏、3 处行人过街守护系统、1 个智能交通系统机房,包括信号灯(含灯组、倒计时、绿波
屏等)、电子警察(含摄像机、补光灯/爆闪灯、抱杆箱等)、车流检测器、交通诱导屏、信
号机、配电箱、通信箱、电警主机箱、行人过街守护设施及配套管道、工井、缆线等设施,
智能交通系统机房的显示屏、UPS、空调、中心机房、服务器等核心设备和软件平台等。上
述设施的巡视、系统人员驻场、保养、维修、设备更换、零星作业及应急抢险等运行维护。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
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
明;
(2)技术负责人 1 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
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近三个
月社保缴费证明;(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招标〔2018〕489 号规定,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
与投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活动。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架构,控股关系公示报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
统”http://** 打印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逾期不售)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3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3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及渔港区共计 220 个路口交通信号灯、201 处电子警察、34 处
车流检测器、8 处 F 型交通诱导屏、3 处行人过街守护系统、1 个智能交通系统机房,包括
信号灯(含灯组、倒计时、绿波屏等)、电子警察(含摄像机、补光灯/爆闪灯、抱杆箱等)、
车流检测器、交通诱导屏、信号机、配电箱、通信箱、电警主机箱、行人过街守护设施及配
套管道、工井、缆线等设施,智能交通系统机房的显示屏、UPS、空调、中心机房、服务器
等核心设备和软件平台等。上述设施的巡视、系统人员驻场、保养、维修、设备更换、零星
作业及应急抢险等运行维护。发包估算 400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泰达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A 座四层
联 系 人:冯伟琛
电 话:02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周鑫、姜天宇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QY-**)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及
渔港区共计 220 个路口交通信号灯、201 处电子警察、34 处车流检测器、8 处 F 型交通诱导
屏、3 处行人过街守护系统、1 个智能交通系统机房,包括信号灯(含灯组、倒计时、绿波
屏等)、电子警察(含摄像机、补光灯/爆闪灯、抱杆箱等)、车流检测器、交通诱导屏、信
号机、配电箱、通信箱、电警主机箱、行人过街守护设施及配套管道、工井、缆线等设施,
智能交通系统机房的显示屏、UPS、空调、中心机房、服务器等核心设备和软件平台等。上
述设施的巡视、系统人员驻场、保养、维修、设备更换、零星作业及应急抢险等运行维护。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内 2024 年智能交通养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
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
明;
(2)技术负责人 1 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
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近三个
月社保缴费证明;(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招标〔2018〕489 号规定,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
与投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活动。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架构,控股关系公示报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
统”http://** 打印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逾期不售)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3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3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中新天津生态城合作区及渔港区共计 220 个路口交通信号灯、201 处电子警察、34 处
车流检测器、8 处 F 型交通诱导屏、3 处行人过街守护系统、1 个智能交通系统机房,包括
信号灯(含灯组、倒计时、绿波屏等)、电子警察(含摄像机、补光灯/爆闪灯、抱杆箱等)、
车流检测器、交通诱导屏、信号机、配电箱、通信箱、电警主机箱、行人过街守护设施及配
套管道、工井、缆线等设施,智能交通系统机房的显示屏、UPS、空调、中心机房、服务器
等核心设备和软件平台等。上述设施的巡视、系统人员驻场、保养、维修、设备更换、零星
作业及应急抢险等运行维护。发包估算 400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泰达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动漫中路 334 号创展大厦 A 座四层
联 系 人:冯伟琛
电 话:02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周鑫、姜天宇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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