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链接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
项目名称: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具体的维修、检定等服务,据实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 (略) 的授权书,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l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
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略) 的, (略) (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 (略)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通过链接http://**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3年12月22日17:30前登录 (略) 官网“http://**”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购标”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罗小姐)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黄埔海关2号楼500房
联系方式:余先生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
(略)
2023年12月15日
项目概况
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链接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
项目名称: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车检场维修、检定服务定点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具体的维修、检定等服务,据实结算。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 (略) 的授权书,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l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
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略) 的, (略) (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 (略)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通过链接http://**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3年12月22日17:30前登录 (略) 官网“http://**”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购标”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罗小姐)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黄埔海关2号楼500房
联系方式:余先生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
(略)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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