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1.2.
1.3.
1.4.
1.5.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预算 (万元) |
1 | 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 | 3年 | 21万元/年 合计63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
1
2、地点:
3、方式:线下获取或通过“海企咨询标书”小程序获取采购文件。
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业务一部
联系人:马先生、徐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5-*
邮箱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项目概况:
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HWZX-C2023-0616(0675-236JOC*)
1.2.项目名称: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63万元
1.5.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预算 (万元) |
1 | 电子内窥镜维保服务 | 3年 | 21万元/年 合计63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3.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
2、地点: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
3、方式:线下获取或通过“海企咨询标书”小程序获取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地点: (略) 海陵区永定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23-*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业务一部
联系人:马先生、徐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5-*
邮箱: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江苏海外集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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