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云浮市云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云浮市云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招标公告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云安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由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育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实地学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在线学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6天(且不少48学时,即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中组部、农 (略) 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
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能够履行《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内容与要求”相关设置;
(九)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管理规定。
(九)遴选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的评审专家在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全省范围)。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在确定培训机构并与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将70%的培训项目资金拨给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拨培训项目项目剩余资金,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遴选、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四、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申报承担2023年度云浮区云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培训方案等。于2023年12月2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监科教信息股。地址: (略) 云安区六都镇白云路---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二)专家评审。 (略) 农业农村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选用。
(三)公示备案。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 (略) 云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 (略) 、市备案。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云安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由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育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实地学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在线学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不少6天(且不少48学时,即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中组部、农 (略) 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
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能够履行《20 (略)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内容与要求”相关设置;
(九)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管理规定。
(九)遴选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培育机构的评审专家在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全省范围)。
三、项目资金
本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在确定培训机构并与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将70%的培训项目资金拨给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拨培训项目项目剩余资金,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遴选、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四、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申报承担2023年度云浮区云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培训方案等。于2023年12月2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监科教信息股。地址: (略) 云安区六都镇白云路---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二)专家评审。 (略) 农业农村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选用。
(三)公示备案。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 (略) 云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同时,将认 (略) 、市备案。
联系人: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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