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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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791

项目名称: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4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5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25日 15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

(4)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卡若区公安局

地 址: (略) 卡若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恒义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城关镇明珠苑6栋80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791

项目名称: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4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5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25日 15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

(4)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卡若区公安局

地 址: (略) 卡若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恒义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城关镇明珠苑6栋80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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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791

项目名称: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4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5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25日 15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

(4)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卡若区公安局

地 址: (略) 卡若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恒义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城关镇明珠苑6栋80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791

项目名称:卡若区公安局驻寺民警警用装备、电信诈骗案件取证设备及两辆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4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5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25日 15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8日 10时1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

(4)各投标单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对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卡若区公安局

地 址: (略) 卡若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恒义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城关镇明珠苑6栋804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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