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安发改审批字【2022】3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咸宁 (略) 融资(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咸宁 (略) ,招标人为咸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安区高桥镇,一期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高桥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与保护: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田生态化建设工程:农田生态化建设面积795亩,旱地改水田面积274亩;②高桥河流域生态宜居村湾整治工程:村庄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136亩,主要清理拆除3个村破旧,倒塌房屋;③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夏35亩;④高桥河流域生态防护林建设:村湾绿化及村湾水塘、小微湿地整治450亩,其中村湾水塘、小微湿地整治约230亩,对9个村湾进行绿化,面积约220亩;⑤高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高桥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水渠总长 15公里:高桥河水源地规范建设与保护修复工程规模277亩;⑥高桥河流域人居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高桥河岸线,总长20公里(沿河路1条、四好农村路6条);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60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新建3个村湾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长6350m。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可研批复完成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最高限价:247,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1.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6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 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温泉塘角路16号)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湖北 (略) ( (略) 温泉塘角路16号)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无
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 (略)
地 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7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温泉塘角路16号
联系方式:庞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安发改审批字【2022】3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咸宁 (略) 融资(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咸宁 (略) ,招标人为咸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安区高桥镇,一期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高桥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与保护: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田生态化建设工程:农田生态化建设面积795亩,旱地改水田面积274亩;②高桥河流域生态宜居村湾整治工程:村庄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136亩,主要清理拆除3个村破旧,倒塌房屋;③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夏35亩;④高桥河流域生态防护林建设:村湾绿化及村湾水塘、小微湿地整治450亩,其中村湾水塘、小微湿地整治约230亩,对9个村湾进行绿化,面积约220亩;⑤高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高桥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水渠总长 15公里:高桥河水源地规范建设与保护修复工程规模277亩;⑥高桥河流域人居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高桥河岸线,总长20公里(沿河路1条、四好农村路6条);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60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新建3个村湾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长6350m。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可研批复完成后进行的总承包招标。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最高限价:247,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建筑(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1.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6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件。
4、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 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温泉塘角路16号)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湖北 (略) ( (略) 温泉塘角路16号)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无
8、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咸宁 (略)
地 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7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温泉塘角路16号
联系方式: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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