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谈判和竞价药品集中挂网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谈判和竞价药品集中挂网工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3〕25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要求,为保障我区药品供应,现就开展2023年谈判和竞价药品集中补充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成功药品目录且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可申报挂网,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
(二)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竞价药品名单且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可申报挂网,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鼓励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按不高于支付标准在我区供应。
(三)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 (略) ,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用户注册
1.已挂网的生产企业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报名,无需重复注册。
2.新增挂网的生产企业须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证,认证成功后进入招采子系统申报药品信息。
(二)资质信息填报
1.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和竞价药品名单且已在我区挂网的药品,相关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12月2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招采子系统】-【业务办理系统】-【药品产品价格调整】模块,自主填报挂网价格。
2.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和竞价药品名单但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企业于12月22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国家谈判】模块,按照要求选择招标项目名称、勾选相应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同步上传所需资料,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信息提交后不予退回,不予修改。逾期未提交的申报无效,信息提交成功后进入待审核状态。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2日前申报的药品统一公布并于2024年1月1日执行。2023年12月22日后申报的药品,按月公布执行。
四、其他
协议期满的谈判药品由国家谈判项目调整至限价挂网项目,采购限价按照原挂网价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471-*
技术支持:0471-*
业务受理:0471-*
附件: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普通附件: | 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名单.pdf |
内药采中心字〔2023〕25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要求,为保障我区药品供应,现就开展2023年谈判和竞价药品集中补充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成功药品目录且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可申报挂网,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
(二)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竞价药品名单且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可申报挂网,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鼓励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按不高于支付标准在我区供应。
(三)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 (略) ,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用户注册
1.已挂网的生产企业沿用原有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报名,无需重复注册。
2.新增挂网的生产企业须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证,认证成功后进入招采子系统申报药品信息。
(二)资质信息填报
1.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和竞价药品名单且已在我区挂网的药品,相关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12月2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招采子系统】-【业务办理系统】-【药品产品价格调整】模块,自主填报挂网价格。
2.属于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和竞价药品名单但未在我区挂网的药品,企业于12月22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国家谈判】模块,按照要求选择招标项目名称、勾选相应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同步上传所需资料,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信息提交后不予退回,不予修改。逾期未提交的申报无效,信息提交成功后进入待审核状态。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2日前申报的药品统一公布并于2024年1月1日执行。2023年12月22日后申报的药品,按月公布执行。
四、其他
协议期满的谈判药品由国家谈判项目调整至限价挂网项目,采购限价按照原挂网价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471-*
技术支持:0471-*
业务受理:0471-*
附件: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普通附件: | 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名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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