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科显微镜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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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科显微镜采购招标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简称“ (略) ”)对牙科显微镜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牙科显微镜采购

1

16.2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招标书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 (略) ”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19日 9:00至 2023年12月25日17:30。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12月19日 9:00至 2023年12月25日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 (略) (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806审计部(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 (略) 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部 李老师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30(暂定),具体开标评审时间 (略) 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 (略) 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 *

电话: 023- * *(监督) 传真:023-*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监督)


重庆医科大学 (略) 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牙科显微镜)*挂网版.docx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简称“ (略) ”)对牙科显微镜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牙科显微镜采购

1

16.2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招标书获取及投标时间要求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 (略) ”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2月19日 9:00至 2023年12月25日17:30。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标书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2023年12月19日 9:00至 2023年12月25日17:30(工作时间)递交到重庆医科大学 (略) (重庆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综合楼806审计部(须密封盖章)。邮寄标书的以快递 (略) 并签收的日期为准(收件人:审计部 李老师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30(暂定),具体开标评审时间 (略) 确定,投标人无须参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 (略) 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邮编: *

电话: 023- * *(监督) 传真:023-*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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