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询比 公告
中节能国祯 (略) 水环境治理事业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 (略) 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六座调蓄池、南艳湖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
七、服务内容: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实施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十、服务地点要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现场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2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具有 2 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提供业主评价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自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后,方可参与询比报价。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到 2023年12月21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 (略) 绿色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 (略) 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 |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91号国祯大厦 | |
联系人:张工 | |
电话:* | |
邮箱:*@*q.com |
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询比 公告
中节能国祯 (略) 水环境治理事业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 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 (略) 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六座调蓄池、南艳湖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
七、服务内容: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实施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十、服务地点要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现场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2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具有 2 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提供业主评价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自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后,方可参与询比报价。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到 2023年12月21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国 (略) 绿色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 (略) 水环境治理事业部 | |
地址: (略) 高新区科学大道91号国祯大厦 | |
联系人:张工 | |
电话:* | |
邮箱:*@*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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