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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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和《泸溪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泸财发〔2020〕19号)等规定,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重点选择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对下级政府综合评价;乡村振兴、债券项目、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16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评价总金额35582.49万元。

二、评价内容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和《泸溪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泸财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主要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具体内容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预算支出的政策环境适应情况;

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决策方面:预算部门基本做到预算与绩效目标匹配,但部分项目存在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未落实“谁申请预算、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管理机制,预算资金分配标准不明确,预算编制未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等。如县应急局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县水利局的水利救灾资金。

项目管理方面:相关预算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执行预算。但个别项目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制度执行有欠缺,如县水利局的水利救灾资金。个别项目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如县公安局的“一分钟”处警项目、武溪镇人民政府个别预算项目。个别项目存在无预算支出行为,如: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学生军训项目

项目产出管理方面:被评价项目大部分达到预期目标,仅个别项目存在产出未达到预期,如县林业局的油茶项目。

项目效益方面:被评价项目大部分实现预期效益,效果较好。仅个别项目存在低效,如县林业局的油茶项目,且采取硬性分配油茶任务指标不符工作实际情况。

三、评价结果

(一)评价等次为“优”的项目4个

1、县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

2、县民政局基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3、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改革专项项目

4、县政务中心改造事前评估项目

(二)评价等次为“良”的项目9个

1、县交通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2、县思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3、县水利局2022年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

4、2022年度泸溪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5、县公安局“一分钟”处警项目

6、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专项债)项目

7、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中生军训项目

8、县交通警察大队执法成本补助项目

9、县林业局2022年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三)评价等次为“中”的项目3个

1、乡村振兴油茶项目

2、石榴坪乡人民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

3、武溪镇人民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

四、评价情况分析

(一)部门预算管理总体向好。16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4个,占比25%;为“良”的项目9个占比56.25%;为“中”的项目3个,占比18.75%。从评价结果结构分析,我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总体良好,部门预算管理从之前的“粗放型”逐步向“效益型”转变。

具体表现在:

一是部门预算决策总体规范。各预算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为依据设立预算项目。预算安排重点保障党中央、 (略) 重大 (略) 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预算需求。

二是预算编制逐步科学,绩效意识逐步提高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预算额度等预算编制逐步细化、量化,基本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增强,基本落实“谁申请预算、谁编制目标”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三是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将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和各类资金分配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逐步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部分预算项目立项未经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中财务与业务部门沟通不够,使得部分目标设置质量不高。

2、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部分项目未落实“谁支出、谁评价”管理机制,绩效指标数据采集不准确;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存在应付现象,评价分值及等级无管理效果。

3、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特别是乡镇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到位,乡镇本级体制预算及县直部门拨付部分工作经费随意调剂预算支出;部分乡村振兴项目预算执行未达预期。

4、项目管理不健全。部分乡村振兴项目决策程序未到位,项目立项事前评估欠缺,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采购项目管理环节存在不足。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依法公开。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16个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与预算安排挂钩。部分县本级预算项目将与2024年部门项目预算挂钩。

(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认真整改。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主管部门在年度政府考核相应扣减政府绩效考核分值。

泸溪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和《泸溪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泸财发〔2020〕19号)等规定,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重点选择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对下级政府综合评价;乡村振兴、债券项目、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16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评价总金额35582.49万元。

二、评价内容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和《泸溪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泸财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主要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具体内容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预算支出的政策环境适应情况;

从评价情况看,项目决策方面:预算部门基本做到预算与绩效目标匹配,但部分项目存在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未落实“谁申请预算、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管理机制,预算资金分配标准不明确,预算编制未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等。如县应急局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县水利局的水利救灾资金。

项目管理方面:相关预算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执行预算。但个别项目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制度执行有欠缺,如县水利局的水利救灾资金。个别项目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如县公安局的“一分钟”处警项目、武溪镇人民政府个别预算项目。个别项目存在无预算支出行为,如: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学生军训项目

项目产出管理方面:被评价项目大部分达到预期目标,仅个别项目存在产出未达到预期,如县林业局的油茶项目。

项目效益方面:被评价项目大部分实现预期效益,效果较好。仅个别项目存在低效,如县林业局的油茶项目,且采取硬性分配油茶任务指标不符工作实际情况。

三、评价结果

(一)评价等次为“优”的项目4个

1、县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

2、县民政局基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3、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改革专项项目

4、县政务中心改造事前评估项目

(二)评价等次为“良”的项目9个

1、县交通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2、县思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3、县水利局2022年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

4、2022年度泸溪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5、县公安局“一分钟”处警项目

6、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专项债)项目

7、县教育和体育局高中生军训项目

8、县交通警察大队执法成本补助项目

9、县林业局2022年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三)评价等次为“中”的项目3个

1、乡村振兴油茶项目

2、石榴坪乡人民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

3、武溪镇人民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

四、评价情况分析

(一)部门预算管理总体向好。16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4个,占比25%;为“良”的项目9个占比56.25%;为“中”的项目3个,占比18.75%。从评价结果结构分析,我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总体良好,部门预算管理从之前的“粗放型”逐步向“效益型”转变。

具体表现在:

一是部门预算决策总体规范。各预算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为依据设立预算项目。预算安排重点保障党中央、 (略) 重大 (略) 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预算需求。

二是预算编制逐步科学,绩效意识逐步提高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预算额度等预算编制逐步细化、量化,基本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增强,基本落实“谁申请预算、谁编制目标”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三是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将项目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和各类资金分配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逐步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

(二)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部分预算项目立项未经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中财务与业务部门沟通不够,使得部分目标设置质量不高。

2、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部分项目未落实“谁支出、谁评价”管理机制,绩效指标数据采集不准确;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存在应付现象,评价分值及等级无管理效果。

3、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特别是乡镇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到位,乡镇本级体制预算及县直部门拨付部分工作经费随意调剂预算支出;部分乡村振兴项目预算执行未达预期。

4、项目管理不健全。部分乡村振兴项目决策程序未到位,项目立项事前评估欠缺,导致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采购项目管理环节存在不足。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依法公开。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16个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与预算安排挂钩。部分县本级预算项目将与2024年部门项目预算挂钩。

(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认真整改。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主管部门在年度政府考核相应扣减政府绩效考核分值。

泸溪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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